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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11 21:47
据《今日儋州》消息 针对我市个别乡镇未经市纪委批准,擅自调整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岗位的情况,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市纪委出台文件,规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岗位调整。
文件要求,各镇、场党委和市直有关单位需调动或调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干部工作岗位必须报经市纪委批准;各单位纪委应及时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调动或调整情况上报市纪委备案;凡不经过市纪委批复同意,擅自调动或调整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岗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市纪委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两个为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精神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管理。(记者王敏权 通讯员韩望 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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