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民进儋州市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格局中的参政党之一。民进儋州市委会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地方组织。主要职责是: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
2、贯彻执行民进中央、民进海南省委员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定期报告工作。
3、参与中共儋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协商工作;对社会重大、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献计出力。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致力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5、努力促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反对分裂,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做好“三胞”联络工作,为统一祖国和振兴中华献计出力。
6、做好举荐优秀会员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和特约“四员”(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出谋献策。
7、组织本会会员积极开展社会调研活动,举办各类学习班、研讨会,不断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参政议政能力。
8、承办民进海南省委和中共儋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民进儋州市委会为市本级机关单位,无二级部门,内设办公室,为民进儋州市委会履行职能服务。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1)
2.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3.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正文附件6)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7)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见正文附件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0.2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7.92万元,增长34.23%。主要原因:一是向市政府申请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丹阳学校排污沟建设;二是2016年为换届年,市委统战部代表各党派向市政府申请追加了换届工作经费。
支出总计78.1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0.89万元,增长65.34%。主要原因:一是用于丹阳学校排污沟建设;二是将换届工作经费专用于换届工作。
(二)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5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2%。
(三)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2万元,占45.32%;项目支出42.75万元,占54.68%。
(四)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0.2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7.91万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一是向市政府申请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丹阳学校排污沟建设;二是2016年为换届年,市委统战部代表各党派向市政府申请追加了换届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78.1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35.07万元,增长81.48%。主要原因:一是用于丹阳学校排污沟建设;二是将换届工作经费专用于换届工作。
(五)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58万元,增长67.87%。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16万元,占92.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万元,占3.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9万元,占1.16%;住房保障(类)支出1.96万元,占2.5%。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97万元,支出决算为7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向市政府申请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丹阳学校排污沟建设;二是2016年为换届年,市委统战部代表各党派向市政府申请追加了换届工作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3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向市政府申请追加项目经费用于丹阳学校排污沟建设;二是2016年为换届年,市委统战部代表各党派向市政府申请追加了换届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4%。
(4)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儋州市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为节省三公经费支出,在日常公务活动中着力减少使用公务用车,改用公共交通出行;二是减少公务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0.83万元,下降51.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万元,下降6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节省三公经费支出,在日常公务活动中着力减少使用公务用车,改用公共交通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度公务接待计2批次。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XXXX%;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XXXX%。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购置及燃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5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民进海南省委调研人员及兄弟市县民进组织考察人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民进儋州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8.0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76万元,降低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民进儋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 收入决算表
附件3 支出预决算表
附件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