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17:41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
1.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关活动;
2. 协助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3. 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创作和生产精神文化产品和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
4. 协调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5. 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性服务工作;
6.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内设2个正科级机构包括:
1.综合科
2.精神文明建设科
第二部分 儋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7.56万元,支出总计87.5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7.56万元。主要原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为新设单位2021年没有预算数。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新设单位2021年没有预算数。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新设单位2021年没有预算数。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9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万,卫生健康支出4.92万,城乡社区支出18.17万,住房保障支出3.39万,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7.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设单位没有预算数。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21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万元,占56%;项目支出38.08万元,占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56万元,支出87.5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87.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1年为新设单位没有预算数。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为2021年新设单位没有预算数。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1年度年末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新设单位没有预算数。
(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1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38万元,较2021年度年末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中心为2021年新设单位没有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9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万元,占6%;住房保障(类)支出3.93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4.92万元,占7%。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38万元,支出决算为6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09万元,支出决算为5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92万元,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7万元,较2021年度年末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市文明指导中心为2021年新设单位无预算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8.17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1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低于预算数,原因为:2022年公务接待费未支出。
(注: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2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6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儋州文明网运营维护经费”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1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增强“创文”氛围。一是协调市级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创文”力度,持续提高市民群众对 “创文”的知晓率、参与度;二是维护那大建成区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等景观小品、灯杆旗公益宣传广告,美化亮化城市,增强“创文”氛围,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创文”工作。2.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在传统节假日(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和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期开展“调声”、“山歌”等极具儋州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绩效自评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58万元,执行数为3.58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活动开展,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场经营诚信度,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知晓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扩大宣传,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
“儋州文明网运营维护经费”、“儋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项目经费”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已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预算100%,自评结果均达标。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无此项内容。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此项内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儋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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