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30 18:49
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8
10
1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一部分 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查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以及查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在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负责对辖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突发食品药品不良事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参与组织实施辖区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监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产品的召回工作;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进行监测;负责对互联网食品药品等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稽查;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快速检测工作;依法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和上级机关部门交办的违法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食品稽查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保健品与化妆品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 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32.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各减少15.67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拨款的各项目经费比2019年的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结余分配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8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20万元,占85%;项目支出62.62万元,占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32.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5.67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拨款的各项目经费比2019年的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67万元,下降3%,2020年财政拨款的各项目经费比2019年的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62万元,占80.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2万元,占6.4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3.3万元,占7.6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7万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6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结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项目经费69349.63元;结转执法办案项目经费35510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8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9-12月追加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2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1名人员调出,9月起停发工资及五险一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1名人员调出,9月起停发工资及五险一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1名人员调出,9月起停发工资及五险一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有1名人员调出,9月起停发工资及五险一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4万元,占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2辆执法用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及维修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避免非公务使用公车,减少公务用车的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28人次;主要用于省级单位督查检查工作用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增长下降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非必要不进行公务接待。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此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单位2020年无此情况。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单位2020年无此情况。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无此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儋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其他车型主要是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执法执勤用车2辆。(决算报表为轿车2辆。因资产管理员未将实际车型告知会计导致决算报表的车型有误。)
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在建工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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