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7 08:46
关于2020年儋州市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1年10月13日在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儋州市财政局 黎桂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儋州市财政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儋州市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市及市本级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在儋州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儋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推进经济社会稳步恢复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同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要求,积极推动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保持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预算法》等规定,2020年,我们考虑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新增政府债券等因素,分别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方案,均已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在2021年初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我们已经报告了市级各项收支预算的预计执行情况,最终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与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略有减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有所增加,其他两本预算均无变化。具体决算情况如下:
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对冲疫情、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种因素影响,实现财政收入由负转正,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3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同比增长7%;加上级补助收入592,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755万元、调入资金26,1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506万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3,439万元,总收入1,027,244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2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5%,下降11.6%;加上解省支出54,809万元、调出资金2,7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8,839万元,总支出1,011,6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628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增长6.4%;加上级补助收入592,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99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529万元、调入资金26,1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718万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3,439万元,总收入1,004,494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1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0%,下降15.1%;加上解省支出54,809万元、补助镇级支出133,338万元、调出资金2,7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8,839万元,总支出988,8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628万元。
与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均减少27,003万元,主要是省和我市完成体制结算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1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减少30,127万元,相应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减少31,15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减少37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减少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4,614万元。
1.从市本级收入决算具体构成来看,市级税收收入85,310万元,为预算的64.3%,下降29.6%。其中:增值税30,379万元,为预算的62.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工业增加值下降,以及全面落实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12,412万元,为预算的64.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降和自贸港“两个15%”所得税政策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5,805万元,为预算的91.0%,主要是实施自贸港“两个15%”所得税政策影响。非税收入128,286万元,增长61.5%,完成调整预算的153.8%。主要受本年加大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力度,相关处置收入大幅增长影响。
2.从市本级支出决算的具体项目来看,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盘活沉淀资金重新安排,调整了支出结构,以及省级转移支付力度超年初预算。其中:教育支出164,4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8.8%,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村(社区)及垦区(居)综合文化服务建设、南丰镇黎苗文化非遗扶贫工坊建设等项目未按计划任务量实施,相应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9.1%,增加部分主要是补足市级职业年金个人利息差额;卫生健康支出161,2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5.9%,主要是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加强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节能环保支出14,8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7.0%,支出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将部分项目结余调整用于其他领域重大项目;城乡社区支出42,3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8.8%,支出低于调整预算主要是将部分项目结余调整用于其他领域重大项目;农林水支出80,8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3%;交通运输支出5,5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21.3%,主要是盘活资金从新安排影响;住房保障支出22,7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6.0%,主要是为推进城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增加该科目支出。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92,032万元,下降8.3%,完成调整预算的143.3%。其中:返还性收入21,751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9,650万元,增长13.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631万元,下降70.1%。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91.2%,较上年提高17.3个百分点。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我市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推动我市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项目实施。
4.市本级预备费预算6,700万元,当年无相关支出。
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26,993万元,年终结余15,628万元,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
6.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68,845万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7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0,127万元。
7.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99,0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103,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5,56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39,000万元,再融资债券60,0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教育产业、医疗卫生、环境整治、文化旅游等方面。
8.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83万元,同比减少230万元,下降11.4%,完成了全年压减5%的任务目标,主要是我市坚持落实我省厉行节约和防疫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出国人员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相关费用进一步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66万元,下降99.5%;公务接待费支出392万元,下降1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万元,增长1.9%,主要因疫情防控以及下乡扶贫工作需要,公车购置及维护费用略有增长。
2020年7月,根据新增债券发行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额由348,630万元调整为649,630万元,增加301,000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收支增加107,000万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支增加194,000万元。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93,1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加上级补助收入111,562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0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5,561万元、上年结余54,963万元、调入资金2,768万元,总收入557,958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60,9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4%;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661万元、调出资金26,187万元,总支出492,8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5,139万元。
因镇级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即为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当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支出也为零。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8,711万元,为预算的116.8%。全市社保保险基金支出492,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3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3,9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1,80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0年,市级各预算部门认真执行经市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四本预算”总体执行较好。部分科目预决算数据存在一定差异,其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和活动取消或改变组织方式,导致相关支出减少;二是为应对疫情,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增加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支出;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年初预留按照具体支出事项分别列支到相应科目,增加了部分科目比重。分科目预决算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儋州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2020年,全市部门收入(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下同)达到1,463,536万元,比上年增收73,547万元,比上年增长5.3%。全市部门支出1,472,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17万元,增长11.7%。
二、2020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在经济下行压力和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全市财政收支面临严峻形势,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全市上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着力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儋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以空前的力度减轻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成本控制,加强资金统筹,积极应对收支平衡压力,推动年度预算平稳运行。在收支紧平衡的严峻形势下,我市更加注重向管理要效益,切实加强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财政管理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累计安排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经费1.05亿元;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缓解重点群体就业困难,投入1.13亿元用于落实就业资金和稳岗补贴等政策;投入1.97亿元给予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旅游产业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和利息补贴,对宾馆酒店、景区、物业服务企业、商业综合体进行财政补助。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的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我省自贸港建设“两个15%”所得税以及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在今年疫情爆发期间,“缓缴缓征”等政策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生存压力,对保住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主动出台服务企业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主体。积极探索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出台《儋州市扶持小微企业“惠普政保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政府增信提高企业获贷率,帮助32家小微企业获得政保贷103笔,贷款总金额4,061万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安排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欠款资金3,00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2020年收到上级补助收入共计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43.3%。其中,一般转移支付53.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06亿元,返还性收入2.17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2020年,全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29.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5亿元,专项债券19.4亿元),再融资债券6亿元。新增债券重点用于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环境整治、文化旅游、教育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地方财政收入征管。2020年我市面临减税降费政策、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限购等减收因素,全市财税部门通过加强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措施,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市共盘活存量资金4.78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扶贫、重大基建等急需项目支出。
一是支持教育和文体事业发展。全年共投入20.93亿元,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各级学校(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等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等,促进了我市教育均衡发展。投入6,683万元,支持举办海南儋州国际马拉松赛、中国海南儋州国际象棋特级大师超霸赛以及行政村文体活动室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月人均145元提高到178元,最低和最高缴费档次从每人每年100元和3,000元分别提高到200元和5,000元,对基础补贴从年人均30元提高至40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520元提高到55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69元。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11,996万元,支持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为支持我市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共投入8347万元专项用于发放安居型商品住房补贴。四是支持公共安全建设。投入4,662万元,支持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以及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顾问。投入2,086万元,支持网格化服务管理和儋州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五是支持乡村振兴。投入7.09亿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和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镇墟污水整治以及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1.03亿元,用于加强村庄道路改造、农村燃气普及、农村水利工程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投入2.49亿元,用于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扩大种植面积和增加养殖规模,扎实推进我市农业发展。六是落实粮食市县长责任制,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和储备。投入1,512万元,用于储备粮储存费、储备粮轮转、粮库建设等方面。
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全年共投入12.25亿元。其中,投入3.64亿元,用于支持实施产业扶贫工程、旅游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和生态扶贫工程,促进创业就业和生态宜居的良好氛围;投入2.88亿元,用于支持实施教育扶贫,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困难和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3.66亿元,用于支持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综合保障性扶贫工程、精神扶贫工程和社会扶贫工程,解决贫困群众基本医疗等问题;投入2.07亿元,用于支持危房改造工程和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解决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和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6.54亿元,支持我市城镇和农村污水治理、松涛水库、南茶水库等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工作。投入3.1亿元,支持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运用PPP模式,加快推动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及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建设。三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债务管理,坚持规范举债,确需融资的项目一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3.9亿元,用于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环境整治、文化旅游、教育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142.58亿元,低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限额143.03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持续做好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工作,督促各单位逐步化解隐性债务规模。加强外债管理,维护政府对外信用,防范地方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按照中央和省直达资金工作要求,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预算执行,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定期对账机制等,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作用。二是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方面:完成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新建儋州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等14个预算单位的15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41.32亿元的绩效评价工作。与2020年相比,评价预算项目个数增加了6个,评价资金规模增加0.78亿元,资金增幅1.92%;绩效自评方面:完成2020年度361个预算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4.07亿元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连续三年实现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面:完成78个预算部门(其中:市直预算部门62个,16个镇政府)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工作,覆盖率达100%,连续三年实现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全覆盖。
三、预算执行管理中需要关注得问题
各位代表委员,总的看,2020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疫情防控支出到位及时,复工复产保障有力,经济得到快速复苏,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回顾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并综合各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情况看,预算执行管理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经济形势和疫情防控不确定性对财政收支影响需持续关注。虽然2020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减缓了突发疫情的冲击,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的稳定,但疫情影响仍未结束,减税降费政策性翘尾减收影响仍在持续,上一年因国有资产处置一次性收入入库形成的高基数也需要逐步消化。在疫情常态化下,中央和省自贸港建设各项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财政收支的影响仍需持续关注。同时,我市财政收入质量较差,非税收入占比过高,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性增强。
二是支出效益还需继续提升,过“紧日子”思想有待增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打造西部中心城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等,都需要财政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特别是,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大了财政支出压力,使财政运行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但是部分预算部门对绩效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存在重资金轻管理、花钱不问效的现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是财源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量重点税源企业主要还是集中在房地行业,房地产限购政策对我市影响较大;我省自贸港政策效益发挥还需一个过程,新增企业体量较小,对财政收入贡献不足;储备项目落地节奏还需加快,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转化税收能力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们将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形势研判分析,强化预算管理,完善财政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升财政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做好财政管理工作,助力我市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我省自贸港建设。
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决把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我省自贸港政策关于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以及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把减税降费政策释放的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聚焦支出重点产业发展和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体系,加强项目及资金统筹,政策扶植,培育新兴增长点。用好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对债券分配、下达、支出、偿还全过程做好跟踪评估、风险研判,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控疫情、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贯穿财政管理各环节,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紧急项目支出,严把支出预算关口,进一步压减会议、差旅、培训、出国等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
四是夯实财政基础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资金拨付管控,完善实时监控、月报分析和重点预警机制,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加快隐性债务化解,防范债务风险。指导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强化存量资金统筹,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十四五”财政规划,为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财政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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