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11:08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事项名称 |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 适用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 记:1、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 |
事项类别 | 一般事项 | 受理机构 | 不动产登记机构 |
承诺时间 | 3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 行)》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 2、《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 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 的通知》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关政策的通知》 | 申请人类型 | 不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1、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序号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1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2 | 申请人身份证明,任选一项: 1、自然人: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 (2)身份证遗失的,提交临时身份证; (3)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提交户口簿;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5)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7)外籍自然人应提供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2、法人或其他组织: (1)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3) 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3 | 监护关系材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申请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提供): 1、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监护人非被监护人父母的,可提交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公证材料或者其他材料。当中涉及法律文书及公证材料应按照本办事指南《关于材料内容的特别说明》要求提交; 2、监护人身份证明,按照上述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 3、涉及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4 | 委托关系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前来办理提供,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的提供): 1、自然人委托办理的按照本办事指南《关于材料内容的特别说明》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办理的提供经签章的授权委托书、经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章的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按上述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 3、代理人身份证明,按照上述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5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6 | 根据设立权利内容的不同,提供不同材料: 1、预购商品房的,提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权证明和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3、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4、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7 | 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提交申请→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如材料需要补正的在告知不予受 理时一次性告知)→审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予以登簿→发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