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群众举报投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办表(儋州市)第12批
索引号:68728705-1/2020-0006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4日 时效性: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群众举报投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办表(儋州市) | |||||||||
(第12批 2020年 11月29日) | |||||||||
序号 | 工单编号 | 市/县 | 工单标题 | 诉求內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情况 | 备注 |
1 | 20201129635639 | 儋州市 | 关于反映儋州市那大镇汇源小区2区4街里有人员在烧火酿酒产生浓烟扰民的问题 | 群众来电反映之前问题: 20201109248936(儋州市那大镇汇源小区2区4街里有人员在烧火酿酒产生浓烟扰民,该情况已经持续几天,且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都在烧火,故来电反映,请职能单位核实介入处理,制止该人员继续在此烧火产生浓烟扰民。)已告知群众儋州市那大镇政府2020-11-16 09:21:53答复意见“关于反映儋州市那大镇汇源小区2区4街里有人员在烧火酿酒产生浓烟扰民的问题,2020年11月13日社区工作人员核查,该户是想喝酒和酿酒赚钱,其偶尔进行烧火酿酒,已对其进行劝说。”群众表示:该户每天都在酿酒售卖,浓烟进入居民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故来电请职能单位制止该户在居民区内酿酒。 | 大气 | 2020年12月1日,那大镇政府组织东干社区工作人员共4名,一同前往举报地现场核查,在现场空地并没有人烧火酿酒,但经走访附近邻居得知之前烧火酿酒的是一名妇女。情况属实。 | 2020年12月1日,那大镇政府组织东干社区工作人员共4名,一同深入现场,对这名妇女进行了思想教育,解说烧火酿酒既污染空气又影响附近居民,经过劝说,该妇女表示今后不会在小区烧火酿酒;2020年12月2日,那大镇2名工作人员再到现场核查,进=经核查,现场没有存在烧火酿酒现象。此后,那大镇将派人跟踪督查,防止反弹。 | 已办结 | |
注:1.备注中标*为重点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3.办结情况填写办结或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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