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群众举报投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办表(儋州市)第12批

索引号:68728705-1/2020-0006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4日 时效性:
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群众举报投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办表(儋州市)
(第12批    2020年 11月29日)
序号工单编号市/县工单标题诉求內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情况备注
120201129635639儋州市关于反映儋州市那大镇汇源小区2区4街里有人员在烧火酿酒产生浓烟扰民的问题群众来电反映之前问题: 20201109248936(儋州市那大镇汇源小区2区4街里有人员在烧火酿酒产生浓烟扰民,该情况已经持续几天,且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都在烧火,故来电反映,请职能单位核实介入处理,制止该人员继续在此烧火产生浓烟扰民。)已告知群众儋州市那大镇政府2020-11-16 09:21:53答复意见“关于反映儋州市那大镇汇源小区2区4街里有人员在烧火酿酒产生浓烟扰民的问题,2020年11月13日社区工作人员核查,该户是想喝酒和酿酒赚钱,其偶尔进行烧火酿酒,已对其进行劝说。”群众表示:该户每天都在酿酒售卖,浓烟进入居民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故来电请职能单位制止该户在居民区内酿酒。大气2020年12月1日,那大镇政府组织东干社区工作人员共4名,一同前往举报地现场核查,在现场空地并没有人烧火酿酒,但经走访附近邻居得知之前烧火酿酒的是一名妇女。情况属实。2020年12月1日,那大镇政府组织东干社区工作人员共4名,一同深入现场,对这名妇女进行了思想教育,解说烧火酿酒既污染空气又影响附近居民,经过劝说,该妇女表示今后不会在小区烧火酿酒;2020年12月2日,那大镇2名工作人员再到现场核查,进=经核查,现场没有存在烧火酿酒现象。此后,那大镇将派人跟踪督查,防止反弹。已办结
注:1.备注中标*为重点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3.办结情况填写办结或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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