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索引号:00822010-4/2025-0002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儋州市兰洋镇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时效性: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
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4年我镇获得财政衔接资金共1331.23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700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557.06万元,市级衔接资金74.179万元。
根据我镇衔接资金工作建设需求,建设7个项目,具体如下:
1.橡胶木深加工项目,下达资金1069.85万元(中央资金700万元,省级资金369.85万元);
2.兰洋镇蓝洋居委会17队道路和排水沟建设工程,下达资金81.16万元(省级资金12.56万元,市级资金68.6万元);
3.兰洋镇番开村委会上番开村水利灌渠建设工程,下达资金174.65万元(省级资金174.65万元);
4.2023年兰洋镇番新村委会新华村道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36万元(市级资金1.36万元);
5.2023年兰洋镇加老村委会南新村道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0.775万元(市级资金0.775万元);
6.2023年兰洋镇兰泰农场道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368万元(市级资金1.368万元);
7.2023年兰洋镇大塘村委会大塘村排水沟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076万元(市级资金2.076)。
(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项目参考指标,结合我镇落地项目,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带动农户务工提升能力、改善群众农田灌溉问题、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具体如下:
1.橡胶木深加工项目,下达资金1069.85万元,我镇以资产投资收益分红的合作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904户3725人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项目运营期内每年联结带动农户参与培训、参与务工的数量不少于50户;
2.兰洋镇蓝洋居委会17队道路和排水沟建设工程,下达资金81.16万元,硬化道路,改善47户150人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3.兰洋镇番开村委会上番开村水利灌渠建设工程,下达资金174.65万元,修建水利灌渠,解决82户294人农田灌溉问题;
4.2023年兰洋镇番新村委会新华村道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36万元,道路建设,改善群众39户171人生活条件;
5.2023年兰洋镇加老村委会南新村道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0.775万元,道路建设,改善群众78户313人生活条件;
6.2023年兰洋镇兰泰农场道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368万元,道路建设,改善群众38户160人生活条件;
7.2023年兰洋镇大塘村委会大塘村排水沟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076万元,排水沟建设,改善群众89户390人生活条件。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24年项目实施情况,我镇2024年12月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2025年1月组织镇振兴办、镇项目办工作人员开展项目设定指标值完成情况核查,研究讨论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我镇获得财政衔接资金共1331.23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衔接资金700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资金557.06万元,市级衔接资金74.17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我镇衔接资金项目执行数1331.239万元,已支出1331.239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的衔接资金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进行使用,按计划安排,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的实施和验收过程均按要求进行,镇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协调解决村民争议问题,推进项目建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值应≥1331.239万元,已完成指标值1331.239万元。
2.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目建设成本均低于设定指标值,最大的资金使用率。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各项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已达到100%,未出现超进度拨付和超支的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收益对象就业增收,改善受益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已基本完成指标值;
可持续影响指标:产业项目持续收益,当地村民生产出行基本保障,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可持续影响效益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项目村干部访谈和走访当地村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整村环境,道路整洁干净,同时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产业项目建设,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农户切实享受到了乡村振兴政策带来的好处,均对项目实施感到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1.在项目跟踪监管方面,由于项目所在地位于那大镇南辰农场,非镇域内企业,对项目运营的跟踪监管带来不便;
2.在项目收益方面,项目合作运营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分红。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使用方面,企业未能按时支出共管账户的款项;
(三)产生的原因
1.在项目跟踪监管方面,由于项目所在地位于那大镇南辰农场,非镇域内企业,对项目运营的跟踪监管带来不便;
2.受市场环境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分红;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对橡胶木深加工项目的监管,与项目合作运营方财务对接,敦促其提供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以便镇政府及时了解项目运营公司的经营现状,并定期或不定期前往项目基地回访了解项目运营现状。
2.镇政府与项目合作运营方持续沟通,协商未按时足额发放分红问题,解决应发未发的分红款拨付问题。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结果通过审核后将在我镇公示栏和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
附件1.橡胶木深加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兰洋镇蓝洋居委会17队道路和排水沟建设工程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3.兰洋镇番开村委会上番开村水利灌渠建设工程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4.2023年兰洋镇番新村委会新华村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5.2023年兰洋镇加老村委会南新村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6.2023年兰洋镇兰泰农场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7.2023年兰洋镇大塘村委会大塘村排水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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