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扶贫工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15
《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定点帮扶单位和专职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整合社会力量和各方资源,更加广泛地调动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提档晋级,市打赢脱贫攻坚指挥部下发《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制定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按照“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单位捆绑”方式和“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结对”要求,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单位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单位、驻市单位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即:坚持单位帮扶,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优势,把各类资源、各种力量用到定点帮扶对象上,促进脱贫攻坚;坚持干部驻村,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扶贫;坚持整村结对,由帮扶单位定点帮扶一个村,做到责任、资金、工作三落实,确保按期实现贫困村质量巩固提升、贫困户稳定脱贫。
帮扶工作机制还明确了帮扶单位六个扶持职责:
(一)扶持力量。各帮扶单位要选派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对贫困村至少选派一支驻村扶贫工作队,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人数不少于3人,驻村队员可从脱贫攻坚中队中调剂;未脱贫户超过15户的村小组(自然村)务必安排1名驻村工作队员。同时,要支持选派帮扶干部在村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确保与单位工作脱钩;加强跟踪管理,落实相关待遇,解决后顾之忧。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贫困户,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二)扶持思路。帮扶单位要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和当地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共谋致富之路。要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贫困村,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帮助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帮扶单位安排的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帮助定点扶贫镇党委和政府切实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拿出“绣花”功夫,精准实施好“十大工程”,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扶持项目。帮扶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实际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各类项目向贫困村集聚。同时,督促帮扶干部用好扶贫项目资金,切实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
(五)扶持动力。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组织贫困群众全程参与各项扶贫工作、项目实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扶贫先扶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发掘和宣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增强贫困群众的脱贫信心。
(六)扶持基层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坚持把扶贫开发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带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能力。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培育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稳定脱贫能力。
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将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落实定点帮扶镇及选派帮扶干部,市扶贫办负责帮扶工作的综合协调,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作战。
由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六个扶持”的要求,把帮扶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共享发展成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下移工作重心,深入基层,接通“地气”,摸透实情,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并组织党员干部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谋思路、出实招,推动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生效。帮扶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定点帮扶单位的实情和特点,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定点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重点,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要认真做好下村帮扶的各项工作记录。帮扶单位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委组织部汇报一次工作并争取支持,每半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报告(含开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帮扶工作机制要求: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具体帮扶措施,每季度深入帮扶村调研不少于2次,组织召开帮扶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脱贫攻坚期内已出列贫困村扶贫工作队不撤离,已脱贫贫困户帮扶联系人不脱钩,做到帮扶干部不撤、帮扶力度不减、帮扶措施不少。同时,各牵头单位要组织责任单位与帮扶镇落实定点帮扶村,同时切实履行帮扶责任,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会商、进展调度、数据统计和信息交流等,建立帮扶台账,协助完成扶贫开发帮扶工作安排,定期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帮扶工作和牵头职责履行情况。此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订完善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考核办法,采取分类考核、集中评审等方式,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考核,帮扶成效考核结果纳入帮扶单位绩效考核和综合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