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索引号:000014349/2018-14547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7年01月0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2日 时效性:

201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儋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工作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始终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动力和行动指南,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脱贫攻坚上来,把干部精力集中到精准扶贫上来。

我市坚持脱贫攻坚党政同责,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由39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从市财政、市农委、市住建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儋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统筹规划推进全市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同时,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将市扶贫办从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人员编制从8个增加到16个,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10名大学毕业生充实扶贫办力量;各镇还增设扶贫办公室,每镇配备1名扶贫专职干部和1名专职信息员,每个行政村指定1名扶贫专职干部,构建市、镇、村三级扶贫专干体系。

一年来,我市紧扣精准扶贫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以及“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制定出台了《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儋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了产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十项帮扶措施”,建立“四级包干”责任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领导有力、思路明确、路径清晰、措施有效。

(一)年度减贫工作情况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情况。制定《儋州市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工作方案》,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扶贫。2016年实现贫困人口脱贫2636户12300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计划任务。

二是贫困村退出情况。制定《儋州市2016年整村推进实施方案》,围绕十项指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和庆镇木排村、木棠镇蒌根村、东成镇流坡村3个贫困村全部退出销号,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村收入增长情况。预计2016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8元,同比增长增长9.8%。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抽样调查,初步测算,贫困村常住居民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6865元,同比增长23.1%。贫困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来整合各类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脱贫基础,为增收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平均每户投入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在2万元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覆盖,使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幅度提高,对增收的贡献率达到了43%以上;三是加大“三保障”和其他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使贫困户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加,对增收的贡献率达到了30%以上;四是加强贫困户引导就业工作,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增多,使得工资性收入也有较大的增长,对增收的贡献率达到了18%以上。

(二)精准识别情况

一是贫困人口识别情况。2015年底2016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工作。经调查组调查复查两次识别和村镇二级公示、市级公告,确认我市贫困户有12271户56790人(其中巩固提升1334户5945人)。8月底,进行了系统数据清洗,全市贫困人口12267户56762人。

为了不断提高我市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10月初,我市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市精准识别大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儋州市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大复查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精准识别大复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复查了16个镇6232户28836人。同时,针对国家审计署提供的98条建档立卡贫困户嫌疑线索和省明察暗访反映的新州镇大屯村委会、峨蔓镇多美村委会个别贫困户识别不准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整改,对群众反映的260起信访件及时办理,核查率和办理率100%。经深查细核,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436户2142人按程序办理剔除手续,新识别纳入贫困户135614人,返贫3户9人,结合人口自然增减因素,2016年底我核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196956076人(含2016年脱贫2636户12300)。全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全面完成。

二是贫困人口退出情况。严格执行《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把关,做到“四个不退出”,即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吃、穿不愁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不退出;建档立卡“回头看”后今年新纳入的贫困户不退出;低保标准未超过省扶贫标准的“低保兜底一批”贫困户不退出;虽然享受了扶持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贫困户不退出。对经过调查确认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根据《海南省建立贫困机制实施方案》,按照“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内公示无异议、公告退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程序办理退出手续,已办理3654户17088人。至今,没有发现已公告退出的脱贫户反映退出不精准情况。

(三)精准帮扶情况

一是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情况。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包片包镇包村包户、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包镇包村包户、部门领导包村包户、一般干部包户”四级包干责任制,一包三年,换人不换户,不脱贫不脱钩。市四套班子31名领导分别包干16个包点镇、31个包点村、279个包点户,160个单位分别包干231个包点村,4171名帮扶责任人分别包干帮扶所有贫困户。为加强联系交流的密度和帮扶力度,在市镇干部包户的基础上,实行每个贫困户必须同时有村干部包户,使每个贫困户至少有2个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结对,实行点对点帮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需求意愿,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制发了《帮扶责任人入户访谈本》,规定“四级包干”的所有市镇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要入户访谈两次,每次访谈记录都要有村干部和贫困户签名,访谈掌握信息要及时向镇和驻村工作队反馈、研究解决,做到访谈有记录、信息有汇总、落实有回音、农户有认可,保证扶贫脱贫信息的准确对称。10月份以来,我市实施了帮扶责任人驻村“3+1”工作制度,规定每周四周五周六3天全体帮扶责任人必须下到贫困户家中帮助落实各项脱贫举措,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周日必须补课,确保随时掌握动态、适时优化措施、依时推进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二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及管理情况。印发了《关于选派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关于选派扶贫驻村工作队的通知》、《扶贫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和《儋州市扶贫驻村工作队生活保障经费管理办法》。今年3月15日,我市从123个单位中抽调160人,组建16支驻村工作队,安排到全市16个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所有队员进驻贫困村,脱产扶贫,吃住在村、工作在村、考勤在村;同时,从市直单位选派37名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和脱贫工作任务重的村任第一书记,加强扶贫工作力量,做到了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同时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了进一步加大驻村帮扶力度,10月份以来,我市对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实行“5+2”工作制度,要求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必须沉在村里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帮扶村,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实施特色产业帮扶制定《儋州市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结合各镇实际,采取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特色高效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贫困户脱贫。全市已完成投入12201.9万元,实施各类特色产业项目316个,其中种植业投入982.71万元实施项目26个、养殖业投入7865.58万元实施项目181个、加工业投入116万元实施项目1个、到户生产设施投入3237.64万元实施项目108个。截至2016年12月20日,完成种桑养蚕、蜜柚、花卉、辣木、肾茶、广藿香、桑葚、南药等各类高效作物20161亩;养殖家畜27073头(只)、家禽716071只、特种养殖39469只(条)、养蜂120箱,总计带动贫困户6127户27960人。帮助2036户贫困户建设生产设施319处,建筑面积50805㎡,其中:猪栏80处11830㎡、牛舍25处5144㎡、羊舍30处2558㎡、竹狸舍28处2116㎡、蛇房9处2842㎡、鸡舍145处19732㎡等。

在发展特色产业扶贫过程中,我市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使得贫困户增收有保障并可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模式有:

1、龙头企业带动脱贫。出台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上谷、铁汉、牧春、温氏、永基等多家省级龙头企业在儋州市带动贫困户发展种桑养蚕、花卉、菌草、牲畜养殖等种养产业,带动贫困户1268户5641人。各个龙头企业运作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负责种苗供给、技术指导和保底价回购产品。比如雅星镇贫困户依托海南温氏公司带动贫困户养鸡产业政府负责帮助贫困户建鸡舍,每5户一组合建一栋,每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每户约40平方米)、养鸡4000-5000只(每户800-1000只)。公司负责提供鸡苗、饲料,配备技术员统一指导管理,回收商品鸡。据测算,养鸡105天可出栏一次,一年可养3批,每只商品鸡回收价5元,每户每年可增收1.5万元左右。目前雅星镇建成鸡舍128栋,640户贫困户与温氏合作发展养鸡,分期分批投放鸡苗21万只,2016年12月份公司开始回收第一批商品鸡。东成镇贫困户依托海南铁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植三角梅市政府投资600万元帮助该公司建设花卉育苗基地,该公司负责育苗无偿供给贫困户种植,计划提供各种花卉种苗630万株给贫困户,3年带动5000人脱贫。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全程负责技术指导。产品收成后,若市场价格超出保底价,超出部分由农户与铁汉公司按6:4比例分成;若市场价格低于保底价,公司根据产品成色情况以保底价每株5—9元回收。预计每人每年增收3500元以上。

    2、农民合作社带动脱贫。和庆养殖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养殖竹狸:政府负责帮贫困户购买由合作社培育的种竹狸,每户18对;合作社负责提供饲养栏舍、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以不低于70元/斤的价格收购商品竹狸;贫困户负责投工投劳。现该合作社已带动贫困户26户,养殖竹狸468对。据测算,每对竹狸一年产三胎,一胎三只以上,每户年增收可达1.3万元以上。目前,竹狸养殖情况良好,超过一半的竹狸已受孕。南丰养殖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养蛇:政府负责帮助贫困户购买由合作社培育的蛇苗;合作社负责对养殖贫困户跟踪技术指导,无偿提供自动调节保温表、保温管、电热毯,回收蛇蛋、商品蛇;贫困户负责建蛇房及饲养管理。现该合作社已带动南丰、和庆等镇164户贫困户养蛇近2万条。据测算,每户每年养蛇100条(含商品蛇和蛋蛇),可增收2万元以上。

    3、能人带动脱贫。通过政府引导,促使贫困户结成生产经营组织,由村干部或专业大户统一指导生产管理。目前,我市贫困户由能人带动的有375户1783人。木棠镇薛宅村是我市木棠镇脱贫攻坚整村推进村,共有贫困户222户,1162人。2016年以来,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薛凤驹的带领下,全村贫困户立足于本村产业结构调整,因户、因人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目前已发展种桑养蚕120亩、种植南药300亩,建设养蛇场1个、绿壳蛋鸡养殖场3个,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很多贫困户正在向特色产业大户转型。

4、资产托管托养脱贫。贫困户利用扶贫政策,通过政府担保贷款和扶贫资金扶持,购买生产物资,量化折股给贫困户自己信得过、信誉度高、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增值所得按股份分红。目前,这种模式共带动贫困户317户1565人。较为典型的有,海头镇105户贫困户在政府给予每户2万元扶贫资金引导下,每户还通过政府担保贷款5万元,共投入7万元购买生产物资折股入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同时,合作社安排入社的部分贫困户在合作社打工,每月工资2500元。经测算,除了偿还利息和本金外,每个贫困户每年可获得经营增值收入1.2—1.4万元,在合作社打工的贫困户年增收4万元以上。

二是实施住房安全保障帮扶。制定《儋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儋州市精准脱贫危房改造工作部署和政策》、《儋州市2016年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缮加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改补助标准为:C、D级危房拆除重建5.0万元/户,协调市农信社为危改贫困户提供贷款,由市政府给予贴息。2016年安排资金1570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配套资金4158万元,市配套资金11547万元),为3141户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目前已经全部动工,竣工或基本竣工2538户。同时,拨付1067万元用于B级危房的维修加固,补助标准为每户0.5万元至1.5万元目前已611户进行了修缮

实施教育和文化建设帮扶制定《儋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工作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生实行生活补助,学前教育100元/生/月、小学生240元/生/月、初中生290元/生/月、高中生(含中职)300元/生/月、大学生(含高职)500元/生/月,投入4361.42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15587人。投入717万元,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8294人,发放贷款5765万元;支付18.7万元用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购买平安保险。制定《儋州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校子女接受教育工作方案》,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校”核查工作,对省教育厅提供的1604名“不在校”学生信息进行逐一核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在学,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代际传递。

制定《儋州市文体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投入356万元,建成贫困村文化室14个,总面积1400平方米,并配套化室设施新建9个舞台,健身路径10条,配套体育器材11套等;购买安装1315套卫星电视信号接收器,解决了贫困户看电视难、听广播难的问题,丰富贫困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实施卫生健康帮扶制定《儋州市卫生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儋州市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儋州市贫困人口患慢性疾病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等。主要政策有:贫困人口在2016年-2020年期间发生疾病住院,经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后,余下合规自付费用超过2000元的,可申请贫困家庭医疗补助,补助标准60%—80%,年度封顶15万元。

投入1795.88万元用于医疗保障,其中投入850.2万元帮助贫困人口代缴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每人15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受益;安排945.68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已补助住院患者109人次33.76万元,补助患25种慢病门诊194人次33.95万元;投入56万元完善11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卫生室配有1名乡医,确保贫困户小病不出村。全部贫困人口建立了健康档案,其中为3698名患较大慢性疾病贫困人口建立了疾病卡,并为患有25种慢性特殊病种的1833名贫困人口确定了市镇村三级医务人员包干责任人。已为2153人次贫困患者减免一般诊疗费8.27万元,免除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费用68人次7.41万元;为贫困人口免费治疗白内障93例共计13.84万元;已收治贫困人口住院1042人,其中患重型精神疾病6人住院治疗;为贫困户免费送医送药1149人次。

制定《儋州市卫生局健康扶贫三级包干实施方案》,实行市级医疗单位包点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包村、乡村医生包的健康扶贫三级包干责任制,制作发放《儋州市健康扶贫联系对接卡》30000张,明确市、镇、村三级的负责医生,一份张贴在贫困户家里,另一份由镇卫生院存档,实现点对点帮扶。由市级医疗单位、镇卫生院、村卫生员三级医护人员组成的医疗队伍定期到包点村为贫困户进行义诊,送医送药送温暖,为患大病、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并根据治疗方案开展分类救治,对需要送上级医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协调,保证贫困人口的就医看病。医疗队每月到户巡查一次,动态跟踪,实时掌握。组织195支医疗队伍、696人次医务人员进村入户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协调对接患病贫困人口3360人次到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就诊。

五是实施乡村旅游业帮扶制定《儋州市发展乡村旅游脱贫工作方案》,投入3187万元进行乡村旅游示范建设,以点带面,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惠及贫困户173户781人。庆镇美万新村投入资金1200万元,硬化慢行道面积1124平方米,建设中心广场、休闲驿站250平方米,铺设木栈道1689.6平方米,修建3个景观亭,建设体验区及修建520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照明及给排水工程等。大成镇南吉村投入资金728万元,建设入村旅游公路,硬化村巷1820米,建成“百年黄皮果园”、“黄皮采摘园”、田园观光亭台及农家乐饭店等。大成镇新营村投入资金450万元,建设树状大门、慢道系统、停车场、观景平台、栈道、荷花塘和文化室等。兰洋镇南罗村投入资金431万元,改造南罗村舞台、水塘、村落道路两侧、村子建筑、图腾、入口、栏杆、污水处理和改造环村路水沟1500米等。南丰镇马岭排村投入资金378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苗族村民住房苗族风貌改造设计、马岭排苗族村委会办公楼苗族风貌改造设计、村庄入口门牌苗族风貌设计、庭院道路景观带绿化设计、道路硬化设计、排污系统等。

此外,还全力推进雪茄种植基地、热带苗木花卉基地、绿翠海岸生态观光农业、海南西部国际兰花博览园、玫瑰体验产业园、金林木排休闲生态农庄、大皇岭休闲观光果园、双玉农业观光果园、吉达四季观光果园、元利观光果园、那大镇10万亩“中国农业公园”和黄花梨、山油茶立体观光农业等项目的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和发展生产,使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与促进贫困户增收有机融合。

实施电子商务帮扶制定《儋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农村电商+扶贫产业工作方案》、《儋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等,投入560多万元,建设了4个市级平台(好誉典、邮乐购、121店及慧根网电商平台);成立了3个市级中心(市级电商培训中心、市级电商展示体验中心、市级电商物流中心);搭建了市、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258个,实现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是全省第一个实现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的市县),惠及贫困户2100多户。

实施劳务输出帮扶制定《儋州市2016—2018年脱贫攻坚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和《儋州市2016—2018年脱贫攻坚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投入就业专项资金403万元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建档立卡户466名。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恒大海花岛、夏日百货等重点项目,举办现场招聘会32场,提供就业岗位12544个,精准扶贫招聘会7场,劳务输出1226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726人,完成省厅下达分解任务的113.5%。开发商品林护林员和村镇保洁员、保安员等公益性岗位533个用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人均增收4500元以上。

    八实施科技人才引领帮扶制定《儋州市科技引领脱贫实施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科技扶贫示范村、示范基地10个。分别为:峨蔓镇多美科技扶贫示范村、峨蔓镇片石科技扶贫示范村、南辰农场天鹅湖有机山柚种植科技示范基地、王五南美星油藤种植科技扶贫示范基地、东成镇东坡雁养殖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那大镇爱尚玫瑰种植科技扶贫示范基地、云月湾铁皮石斛种植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那大镇洛基无籽榴莲蜜科技扶贫示范基地、雅星镇三红蜜柚种植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大成镇水晶柚种植科扶贫技示范基地,完成计划100%。扶持100户科技扶贫示范户。其中科技局在峨蔓镇多美、片石2个村委会扶持科技扶贫示范户32户;市农技中心、市农机中心、市畜牧局三个单位共扶持68户。组织162名科技人员下乡服务。针对贫困户所遇到的种养难题,组织热科院、畜牧局专家技术人员下乡到贫困户家中进行种养殖技术指导,组织海南大学农林学院、农技中心专家到王五、大成等地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及解决农作物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问题,组织各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技术员下乡到田间地头技术指导贫困户解决种养方面遇到的疑难杂症。组织培训科技扶贫示范户3853人次。以贫困户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农事季节,分别在峨蔓、东成、大成等镇举办羊、猪、鸡、大雁等养殖技术及蜜柚、三角梅等种植技术培训班近50期,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技术能力。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户稳定脱贫打下良好基础。在水利建设方面,全力推进贫困行政村及贫困户所在自然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5056万元,建设塘坝32宗、泵站2宗、渠道防渗硬化34.5公里,覆盖9个镇12个村委会的113个自然村,受益灌溉面积9320亩,惠及贫困户1451户,贫困人口6824人。在饮水安全方面,采用中心水厂供水管网延伸的模式,大力解决我市贫困村庄的饮水安全问题。投入5059万元,建设管网延伸工程11宗,惠及贫困人口6455人。在道路建设方面,制定《儋州市加快贫困地区道路建设工作方案》,投入4613.12万元,完成连通工程45.36公里,惠及贫困人口2186人。在环境整治方面,投入资金5320万元,对全市27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其中,整村推进贫困村共投入4000万元。

十是实施生态移民与补偿帮扶。市财政对我市生态公益林分布面积较大的南丰镇、兰洋镇和生态林面积分布较大的光村镇、峨蔓镇、海头镇等8个镇在转移支付上给予倾斜,并从2016年10月份开始,在这些地区聘用313名贫困人员担任生态护林员,每人每月管护劳务费1500元。

十一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帮扶制定《儋州市民政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16年政策兜底纳保247户823人,共发放低保金181.63万元;医疗救助164人次,发放金额101.12万元,教育救助学生42人次,发放金额18.4万元;实施“阳光家庭工程”,补贴阳光家庭162户174人。

(五)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落实情况。年初,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与16个镇以及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农委等十项扶贫措施相关单位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印发《中共儋州市委办公室、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儋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设立“双组长”,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成员由39个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儋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协调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也制定本镇的《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

二是扶贫政策制定情况。一年来,我市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以及“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结合儋州实际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机制,制定出台《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儋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实施产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帮扶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系列扶贫政策。出台政策有:产业扶贫政策4项、就业扶贫政策2项、扶贫小额贷款政策1项、教育扶贫政策10项、卫生健康扶贫政策13项、住房安全扶贫政策2项等。各镇也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本镇的《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全市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

三是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履行职责情况。印发《关于儋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履职尽责。

1、以上率下,主要领导亲自抓。2016年以来,我市四套班子领导平均每天就有1名领导下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调研;先后召开25次市委常委会议、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6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专门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解决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尤其是紧抓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一系列专题会议,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2015年12月7日,全省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立即召开扶贫进村入户调查工作对接会,全面启动全市扶贫摸底工作。2016年3月1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精神,与16个镇以及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农委等扶贫措施责任单位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聚焦发力、精准用力,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9月29日、11月4日和12月8日,分别针对省督查反馈、国务院巡查督查反馈和省组织第三方预评估反馈指出的问题,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全市大复查大整改工作,要求全市查漏补缺、纠错校偏,确保做到“六个精准”、实现“五个一批”,争取扶贫开发效果的最大化。

2、强化工作督查,狠抓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成立由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8个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聚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环节和重点工作领域,认真开展督查工作,有效传导压力,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不漏项、无死角。特别是对2016年计划脱贫户精准脱贫措施到户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干部“一对一”帮扶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对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2016年共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42次,对市教育局落实教育扶贫不力、市供电局帮扶责任人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全市点名通报批评;对省明察暗访发现的峨蔓镇个别干部帮扶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进行大会点名批评,并责令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对王五镇在全省脱贫致富夜校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纪律松散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责成镇党委对4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加强镇一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出台《儋州市镇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我们始终牢固树立“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的理念,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的互动机制。强化舆论主阵地作用。在儋州广播电视台、《今日儋州》、《儋州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开设“脱贫攻坚知识ABC”、“脱贫攻坚进行时”、“产业扶贫乡村行”、“脱贫攻坚故事”、“我要脱贫”等专栏,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部署的宣传力度,刊播中央和省、市脱贫政策,报道各镇各部门扶贫开发动态,推广来自一线的脱贫经验,宣传社会各界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乡村旅游、捐助救助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的事迹,共刊播各类新闻稿件790多篇(条)、图片380多幅,形成了脱贫攻坚的强大舆论声势办好扶贫致富夜校。完成扶贫致富夜校信号落地141处,以扶贫致富夜校为平台,突出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和励志教育三个重点,认真组织贫困户参加学习、开展讨论,并利用课前课后举行当地产业技术培训,让群众了解政策、提升技能、看到希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动力和能力。严格加强夜校组织管理,要求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必须与贫困户一起参加夜校学习,并对夜校组织情况开展跟踪督查事实说明,“补钙”“造血”,就是拔“穷根”去“病灶”的对症良方,贫困户摆脱贫困的渴望和行动成为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多形式拓宽社会宣传组织编制《儋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辅导读本》、《儋州市脱贫攻坚工作手册》、《扶贫工作基本知识摘要》、《儋州市扶贫政策摘要》等资料,发放到每个帮扶干部手中,让干部明白要干什么、怎么干。利用本地百姓喜闻乐见的儋州山歌、儋州调声等民间文化形式,以文化下乡的方式,编写排练扶贫节目深入各镇、各贫困村演出56场,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和励志教育。在主要交通干道和市、镇、村设立扶贫宣传固定广告牌1310块,在景区、酒店、商行等651块LED屏幕滚动播出脱贫攻坚口号标语,制作灯杆旗、宣传横幅等9630幅(条),利用各类公开栏出版墙报620多栏次。组织和引导群团组织、志愿团队等各界开展宣传倡议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投身扶贫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的脱贫攻坚格局。

(六)扶贫资金情况

我们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共累计投入资金69897万元(其中,中央、省专项扶贫资金18418万元,市专项扶贫资金10000万元,市级财政追加“三保障”资金17827万元,统筹整合各类资金23181万元。),并加强全方位监管,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一是加快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琼财农〔2015〕2354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6〕65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16〕959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16〕1590号)等文件精神,中央、省级安排给我市的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8418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2343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075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0日,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已报账支出18418万元,支出率为100%。

二是加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根据财政年初预算和预留资金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111次〔2016〕13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告知2015年第二批和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及加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儋财预〔2016〕459号),市级财政共安排资金10000万元投入扶贫开发,是省级安排资金的164.6%。截至2016年12月30日,已报账支出10000万元,完成报账支出100%。

三是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我市积极整合农业、水务、交通等部门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2016年,原计划整合资金11756万元,其中饮水安全资金5059万元、水利资金5056万元、“村村通”交通道路建设资金941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7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20日,已完成投入资金11756万元,投入完成率100%。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领域资金使用,制定《关于对我市扶贫工作暨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审计、财政和扶贫办等部门组成的审计组,对2016年扶贫资金开展专项巡察。目前,全市扶贫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精准扶贫要求,精准安排资金、精准安排项目,没有发现违规安排资金项目挪用、贪污扶贫资金行为。

此外,为解决贫困户发展脱贫项目资金受制约的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儋州市扶贫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印发《儋州市扶贫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现担保公司正常运转,已为778户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2409万元。

为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市委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精减审批环节,实行承诺办结制,加快报账材料审批与资金支出速度;建立扶贫资金支出服务机制,成立16个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服务小组到各镇提供扶贫资金支出服务,并建立扶贫资金支出微信群,设立答疑热线,全天候解答问题;要求市物价局对产业扶贫项目种苗的市场采购询价,必须在7个日历天内回复;要求市发改委对5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在48小时以内批复。

二、体会和认识

一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儋州实际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卓有成效的措施办法,不断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把贫困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坚持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围绕贫困群众需求组织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新年贺词中再次强调,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以精准识别为提前,以精准帮扶为保障,以贫困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信号,以贫困群众是否满意为检验标准,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我市实行全市干部“四级包干”、帮扶责任人每月不少于2次入户访谈、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吃住在村、工作在村、考勤在村”等制度,目的就是要做实基础工作,深入准确地了解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脱贫意愿、发展能力,使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激发群众热情、赢得群众赞许。实践证明,我们的真心换来了群众的真情,扶贫开发的各项决策措施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始终把贫困户增收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为扶贫产业搭建通往市场的桥梁。脱贫攻坚,增收是首要任务。在实践中,我市从影响贫困群众收入的四大构成要素: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入手,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目标,全面落实“五个一批”、实施“十项措施”,在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劳务输出、教育帮扶、医疗卫生、危房改造等多个方面为贫困群众增收拓开新路子。在扶贫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把打开市场通道始终放在突出位置,创新产业脱贫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参与、企业介入,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脱贫、农民合作社带动脱贫、能人带动脱贫、资产托管托养脱贫等多种模式,让企业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参与到扶贫产业中来,解决贫困户缺乏技术积累、信息渠道和市场经验等问题,为扶贫产业搭架起从田头通往市场的桥梁。我市海头镇105户贫困户通过资产托管托养模式,每个贫困户每年可获得经营增值收入1.2—1.4万元,经过培训后在合作社打工的贫困户年增收4万元以上。

(三)始终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作为关键,坚持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志,点燃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热情和干劲。贫困户是扶贫开发的主体,是脱贫攻坚取得根本胜利的关键。不消除贫困户畏难、怕苦、等靠要的思想根源,扶贫开发工作就会扶而不起、帮而不富。在实践中,我们以扶贫致富夜校为平台,以加强行业培训为辅助,突出励志教育和技能培训两个重点,加大舆论宣传,开展入户访谈,举办实用技术培训,创建实践示范基地,培育致富脱贫典型,组织外出参观学习,通过多种形式营造“苦熬不如苦干”的舆论氛围,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志向和勇气,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能力。事实说明,“补钙”“造血”,就是拔“穷根”去“病灶”的对症良方,贫困户摆脱贫困的渴望和行动成为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国家审计署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嫌疑线索和省督查以及省组织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复查工作组,对全市开展举一反三的核查整改,并组成8个督查组进行自查自纠、督导督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

(一)关于国家审计署提供线索的核查整改情况。国家审计署下发的嫌疑线索98条(其中中和镇七里村委会重复线索1条)。经复查,取消线索属实的嫌疑贫困户95户,保留3户。

(二)关于省督查、省组织第三方评估,以及脱贫致富夜校热线等指出问题的核查整改情况。省督查和省组织第三方评估指出的10个存在问题全部核查整改完毕;收到省政府12345热线工单18份,办结18份;收到省脱贫致富热线工单183份,办结116份,67份正在办理中。

(三)关于我市自我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核查自查的情况,我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上存在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进展不平衡,协同联动的扶贫机制体制不完善,资料档案工作尚有欠缺,个别帮扶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压实“四级包干”制度,坚持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访谈两次以上;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大复查行动;成立16支资金支出服务小队深入各镇指导资金支出和产业项目采购进度;以扶贫致富夜校为平台加强贫困户教育;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有效地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扶贫机制创新,激发群众脱贫干劲,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四、2017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实现贫困人口25000人精准脱贫退出;实现1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达标退出。

(二)重点工作

1、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2、贫困村退出工作。围绕贫困村退出十项脱贫目标,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贫困村实行综合整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如期脱帽退出。

3、十项扶贫措施落实工作。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协调落实十项扶贫措施项目,重点以建设示范基地为抓手,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扶贫建设。

4、贫困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工作,提高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

(三)资金筹措及安排

计划投入2.8亿元,安排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三保障”等工作方面。

(四)主要措施

1、深入落实十项扶贫措施,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

2、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贫困村实行综合整治,加快贫困村摘帽步伐。

3、继续实行“四级包干”制度,完善帮扶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

4、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在稳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通过金融等途径增加资金投入,保障扶贫项目建设的需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5、以贫困户满意为准则,抓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应纳尽纳、应出则出。

6、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狠抓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以督查考核促实效。

7、以脱贫攻坚电视夜校为平台,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8、加强贫困户档案管理,做好总结、统计、宣传、资料档案等内业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协同创新力度,完善健全联动机制。目前,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各界脱贫攻坚力量比较分散,在同一地区包点帮扶单位之间、社会层面的帮扶力量与政府之间存在着沟通协调不畅的现象,各种帮扶力量各自为战,造成帮扶效果不明显,针对性不强,没有真正的形成合力。建议创新脱贫攻坚工作协同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有效整合全社会脱贫攻坚力量,将各方力量进行优化聚焦,拧成一股绳,提高脱贫攻坚实际效果。

二是加强数字平台建设,构建信息交互网络。建议积极加强扶贫工作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并使之能真正开放共享,在纵向上构建起从中央到省、市,乃至于乡镇之间的上下信息通道,在横向上搭架起基层党委政府之间、同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网络。通过数字平台建设,实现上下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动态统一,省际之间、基层党委政府之间、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经验推广,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数据更新与工作实际进度相吻合,保证脱贫攻坚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准确,推进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进行。

 

儋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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