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解决我市镇供水厂的现状的建议

索引号:-/2020-0010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儋州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时效性:


提案人:

联系人:

  位: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31号)提出,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务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17〕77号)提出,“十三五”末,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供水工艺全面升级,城乡平均供水普及率达85%以上,水质达标率100%。海南省水务厅《2018年水务工作报告》要求在2019年统筹推进三亚、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一体化建设进程,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成功经验。现结合我市镇乡供水厂的经营现状,提出一些建议。

一、目前镇乡水厂的基本情况

儋州市辖区有16个镇和4个地方农场,共有276个村(居)委会,总人口数约10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69.51万人。自2005年以来,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14宗,其中镇级自来水厂13宗,水厂管网延伸工程37宗,村级集中供水工程364宗。白马井镇等14个镇(农场)建有集中供水设施,王五镇、兰洋镇、和庆镇、排浦镇等4个镇利用中心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供水。截至2018年底,儋州市镇村设计供水能力为5.484万m3/d,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为53.0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5.44%;农村饮水供水入户人口为45.49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为76.33%。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供水能力不足。部分水厂已经超负荷运行,部分区域缺水严重。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展和前几年大量的房地产开发,供水人口急剧增加,加上近几年儋州市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更加庞大,导致用水量剧增。现有的供水能力已不能满足市民和群众的需要,供需矛盾突出。

(二)原水保证率待提高。部分水厂原水水量不稳定,受河流或大广坝水库高干渠来水量影响较大;部分水厂原水季节性锰超标;部分水厂原水雨季时浊度高。

(三)供水水质稳定性待提高。由于部分水厂兴建于80、90年代,由于工艺较为落后,遇到原水水质变化,不能正常处理,出厂水不能稳定达标,并且水厂水质检测能力待提高,出水保障能力待提高。

(四)水价差异,城乡倒挂。城镇和农村的自来水价格倒挂,农村的水价高于城镇。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和供水收费承包制造成的,农村人口聚集程度低,导致水厂抄表和收费成本高。为了提高抄表率和及时回收水费,水厂通常会与村管水员等合作伙伴签订承包合同,合作伙伴将增加的人工成本转嫁到应收农民的水费上,导致农村水价高于城镇水价。

(五)农村供水管理待规范。目前,儋州市除那大水厂、新地水厂外,其他委托或租赁管理的水厂资金实力弱,水厂制水工艺和技术水平较低,管理人员少,大部分水厂通过村庄自聘人员管理,供水管网无专职管护人员,管理相对粗放,无法满足水厂精细化运营管理的需要。另外,小型供水工程自动化水平不高,对用户满意度和水费回收率有较大影响。

三、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不断推进供水集约化,实现水资源高效配置、一网调度、规模经营、优质服务的自来水供应方式,提高全市城乡供水水质和服务水平,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支撑儋州市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水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供水一体化是目前国际、国内通行的做法。大型水务公司都是把供水作为一个产业一起经营管理,这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水”这个特殊商品的经营特性的。就我国而言,国家高度重视水资源的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水务产业要“上水下水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能够实现城镇供水系统等方面的有机结合,通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在政府监管之下运作的水务公司或者供水公司,对城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等进行统一管理。就企业而言,供水一体化改革将使企业的业务领域得以跨越性的拓宽,国内大多数城市供水统一运营管理。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有利于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对城乡区域的蓄水、供水、节水、水资源保护等实行统一管理,有效将“多龙管水”改革为“一龙治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从区域上通盘考虑供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原则,解决部分供水运营管理费用,促进供排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下,实现供水一体化的上意义非常重要。

(二)提高认识,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步伐

城乡供水作为城镇主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城镇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乡环境、居民生活、工业和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供水的任务是生产供给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标的自来水。供水都是以公共服务公众受益为目的,且以社会效益为主、不能完全建立直接收益回报机制又有适度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和落实治水新思路的必然要求,要从解决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开发利用率低、水污染严重等问题的高度,提高对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改革步伐,快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要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改革过程中必须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共识、聚集合力、排除障碍。勇于探索改革新路径,及时总结改革好经验,加快借鉴和推广其他地区行之有效的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改革新模式,下决心理顺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的体制机制。

(三)深化制度改革,确保城乡供排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在加强城乡水务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城乡供水水务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水务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使城乡供水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切实保证落实城乡供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科学建立有效的供水一体化改革奖励机制,把政策和项目资金用好用活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通过引入专业管理团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从我市现有的城乡供水管理情况看,存在着管理团队总体水平差、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议我市组建城乡供水公司或水务公司,进一步优化配置城乡供水资源,培育和提高水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其供水保障和运营管理能力,逐步推进运营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同时,可考虑引进一家技术实力强,资金实力雄厚的专业团队进行统一投资、运营管理,以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赢的目标。

参考国内一般镇乡供水工程项目运作方式的实施经验,建议以改扩建-运营-移交(ROT)方式实施,即政府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负责儋州市镇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改扩建、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

1、市政府将水厂存量资产作价入股,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将存量供水管网资产无偿租赁给项目公司。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儋州市各镇乡30年供水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儋州市镇乡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为儋州市各镇乡提高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服务。

3、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机构对项目的投资、改扩建和运营维护实施监管,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能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

4、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政府定价直接向用水户收取供水服务费、代收已装表计量用水户污水处理服务费、上级财政对农村用水户补贴(或有)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

5、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全部资产及相应的权利无偿移交给市水务局或市政府指定的机构。

答复详见附件:

(儋水提办函〔2020〕11号 )儋州市水务局关于对政协儋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B类).doc
图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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