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00001434968725389-8/2018-00454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16年11月0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8日 时效性: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儋州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是儋州市农业、林业、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农业、林业、水务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管理全市森林资源,指导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与运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负责全市城镇供水、农村饮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种子苗木、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组织协调全市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组织全市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工作;负责饲料资源的开发和饲料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林业、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农用地、林地、水事纠纷;负责对全市农业、林业、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检查监督;承担市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2009年3月由原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整合设置。内设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村经济管理科、营林科技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水务科、水务建设与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等11个科室,绿化办、防火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等3个单位挂靠科室管理,辖管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森林植物检疫站、林业科学研究所、农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等20个下属单位,农技中心、农机中心、畜牧兽医局为农委隶属单位。设农委党委1个机关党委、4个党总支、34个党支部,党员532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1)

2、收入决算表(见附2)

3、支出决算表(见附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1,488.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432.2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部门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61.5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35,994.9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1,152.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4.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6.28万元,农林水支出27,038.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6万元,其他支出500.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0,335.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75万元,项目支出28,976.1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2,176.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农林水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1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在职公务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1,56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28,967.14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7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及下属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节能环保(类)支出41.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支出,以及绿化宝岛退耕还林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1,336.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5665.3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民生项目建设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及基础设施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500.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01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0.68万元,公用经费759.6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 的支出。

1、人员经费1250.68万元,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692.84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7.84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759.69万元,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具体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39.83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进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12万元,主要是对下属水利所站的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7.85万元,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部门(单位)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79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1.55万元,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参与洽谈、技术合作、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79万元。2015年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农林水事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农林水工程建设项目等。

3.公务接待费4.45万元,2015年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主要用于农林水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省市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农林水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情况

1、上年结转和结余1689.1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政府性基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398.37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1290.36万元。

2、本年收入3065.86万元,为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3.55万元;农林水支出303.1万元。

3、基本支出0万元。

4、项目支出3215.91万元,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 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6.28万元;农林水支出303.1万元,其他支出153.8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39.08万元,为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64万元;其他支出1136.56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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