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关于维修教学综合楼漏水工程选取设计、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监理、 结算审核、招标代理公司的邀标公告

索引号:00821967-2/2021-00573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儋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时效性:

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关于维修教学综合楼漏水工程选取设计、

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监理、结算审核、招标代理公司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

二、邀请项目: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关于维修教学综合楼漏水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建设内容为:维修教学综合楼漏水等内容,计划工期为45个日历天

四、招标范围:

(一)选取设计公司;

(二)选取预算编制公司;

(三)选取预算审核公司;

(四)选取监理公司;

(五)选取结算审核公司

(六)选取招标代理公司。

五、资质要求:

(一)设计公司: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算编制公司: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审核公司: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监理公司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结算审核公司: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工程造价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代理公司: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相关采购类招标代理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9日至2021114日(个工作日,除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等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至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后勤办公室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八、选择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审核,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二)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地点: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邱志贤  电话:13976803117

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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