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要求,我局制订了《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儋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30日
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8〕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全面推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招生流程,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三)控制大班额原则。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收截止2018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收2018年春季学期小学六年级学生。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即按本校行政区域招生。
(二)那大城区小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即按市教育局划定的区域招生。
(三)农村初中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即招收本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如果一个镇有几所初中,每所初中学校的招生区域按我市乡镇区划调整前学校的招生范围,招收本校辖区内的2018年春季学期小学六年级学生。
(四)那大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涛中学采取多校划片招生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2.其余城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或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的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学校招生区域,保障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选拔生源;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校等级或各类测试成绩等级作为入学的依据;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
为监控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我市统一组织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不组织小学升初中招生考试。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截止2018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禁接收已建立学籍的学生重读小学一年级。凡接收不足龄儿童就读一年级的不予审批,不予登记学籍。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身体原因而失学。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学生,按有关规定并以志愿+就近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六)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专门招生入学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以多种形式做好招生入学宣传工作,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切实把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和化解大班额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