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索引号:00001434900822001-6/2018-01864 分  类: 发文机关:儋州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5年01月20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0日 时效性: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201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4年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儋府办[2014]54号)精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依法高效进行,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我局成立了李世敏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和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组,由纪检组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责任、人员“三到位”。

二、实行“阳光政务”工程,畅通行政监督职能

我局始终坚持国土环境资源信息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工程,切实让我局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便于社会监督。

一是坚持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坚持实行每季度一次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每季度在我局政务公开栏上将土地和矿业权出让、排污费征收、人事任免、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土地执法工作、行政处罚、污染减排、财务收支等政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土地出让办证公告82条,征地公告8条,用地公示8条,信访答复6条,人事公告5条,“三公经费”公示1条。

二是借助主要媒体,拓宽监督渠道。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时,我局严格执行公开出让计划、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和公开出让结果的制度,将涉及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和矿业权出让的信息都及时在《海南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儋州政务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政务网等媒体上发布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三是坚持征地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征地程序。我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征地工程”。在征地报批前,我市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主动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等内容及时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单位,并在征地报批后,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单位、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征地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等在被征地农民村务公开栏和明显位置进行公告。同时,我们在“两公告一登记”的基础上,对被征地块每户村民地上附着物的数量、种类、规格、执行补偿标准都进行公示,并建立征地信息查询机制,方便群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四是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我局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今年及时向群众公开了新修订的《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现象。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基础建设。我局积极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在我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按照政务信息目录,统一公开专栏目录,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便于群众和干部职工监督。同时,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负责专人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和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切实严把信息保密等级,确保公文公开准确性。

六是完善应急机制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我局制定实施《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新闻发言人职责,细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措施,加强职责范围内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采,特别是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等社会舆情风险评估,进一步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实施了《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编制了《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从年度报告、责任追究到社会评议、工作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流程,有效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开展,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有待加大;二是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处理信息机制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信息网上查询软件建设尚未完善。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目标及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开展。

2.加强外网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的各栏目相关内容的链接,及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同时,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认真研究和分析国土环境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更新和维护。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多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

4.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的信息必须准确,建立信息查错、纠错制度,杜绝失效或者错误信息的发布。

5.做好信息公开台帐记录。及时收集整理信息公开工作台帐资料。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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