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财政局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00821952-5/2020-0001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儋州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8日 文 号:儋财发【2020】63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8日 时效性:







儋财2020637



儋州市财政局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开局之。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工作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 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9,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2,428万元)的27%,减收4,079万元,下降6.4%。分结构看,税收收入32,096万元,减收19,457万元,下降37.7%;非税收入27,865万元,增收15,378万元,增长123.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38,534万元,减支36,315万元,下降9.7%,完成年初预算的46.4%,超序时进度4.7个百分点。

1-5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503万元,增长3.8%,完成年初预算的5.1%。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46,984万元,减支67,196万元,下降67.4%,完成年初预算的13.6%

(二)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局找准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四篇文章”,以五大功能中心建设为着力点,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主动做出财政责任担当。

  1. 积极筹措资金,为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财力支撑和保障。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至610日,我市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0.0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9.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资金4.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资金13.9亿元,推进儋州加快发展。

2)积极争取发行专项债券。我市已于526日成功发行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通过专项债券发行筹集资金建设的项目合计69,000万元,包括儋州市各镇、农(林)场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工程、儋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和儋州市雅星镇春江水厂供水工程等项目,目前我局正积极向省厅争取更多专项债券额度。

3)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力度。按照综合治税要求,收入征管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办税,提升征管效能,坚持依法征税,既要应收尽收,又要不收过头税,主动依规减免税,不折不扣落实好优惠政策。同时大力清理欠税,严格控制新欠;加大税务检查工作力度,严肃处理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申报与欠税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截至610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9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

4)推动PPP项目落地。推广PPP模式,有利于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而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整合多方战略资源,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综合品质。2020年上半年儋州市那大城区公共厕所PPP项目和儋州市飞灰填埋场PPP项目正式签

约,目前正在抓紧建设中,预计2021年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营阶段。同时我市积极推动儋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PPP项目和儋州市危险废弃物处理厂PPP项目,目前儋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PPP项目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估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准备召开两评方案评审会;儋州市危险废弃物处理厂PPP项目已完成相关方案编制工作。

2.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三农”投入责任截至目前,我市已到58,295.51元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一是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327.38万元;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安排地力补贴资金4,405万元;积极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抓好农产品品牌创建,安排热带高效农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为继续推广农业保险,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00万元。二是稳步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实现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宜游。支持推进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已安排兰洋特色小镇项目资金20,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6,906万元、农村厕所革命经费2,408.16万元、乡村振兴经费6,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87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200万元、加强生态建设,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64万元。三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基层组织保障力度,已安排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2,950万元、两委干部等补贴2,856.97万元、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1,150万元,支持强化乡村振兴制度化供给,安排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658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经费100万元。

2)推进教育和文体事业发展。投入地债资金1.5亿元用于加大对儋州体育中心“一场两馆”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力度。投入1.12亿元,用于儋州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等“两个比例”工作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投入8,410.17万元,用于发放全市各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办公运转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拨付423.85万元,用于发放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投入投入2,879万元,支持我市大型文化体育赛事(如国际环岛自行车赛、国际马拉松赛等)顺利举行,推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

3)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11.71亿元,确保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足额发放;拨付2.77亿元,确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到位;投入4,325.19万元,解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投入6,718.63万元,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最低收入水平;投入1,580.95万元用于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投入4,906.47万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从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投入2,112.59万元,完善和落实优抚对象保障制度,为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供支持;投入3,0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投入3,678万元,支持西部中心医院第三期建设和标准化卫生院建设,改善群众看病难、体验差的现状;投入840.81万元用于20201-4月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投入588.13万元用于低收入家庭6-18岁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在校生物价补贴,有效抑制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的影响。

4)支持社会治安维稳建设。投入1123.47万元,专项用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投入2,563.8万元,专项用于反电信诈骗工作经费;投入2,540.51万元,落实“菜篮子工程”市县长负责制,维护市场物价平稳。

(5)支持滨海新区及旅游产业园建设多措并举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推进“港城产城融合”。一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额度,全力保障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程对接德勤咨询公司,目前滨海新区项目总体打包总投资估计53.05亿元,初步拟建设医院、学校及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其中医院总投资估计20.79亿元,学校总投资估计12.79亿元,配套市政道路建设总投资估计19.47亿元。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对接德勤咨询公司,并配合协助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办、滨海新区管委会等加快推进滨海新区项目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确保达到地债发行的条件,做好项目债券发行材料的准备工作。二是做好旅游产业园发展建设基金筹备工作,积极对接滨海建投公司研究设立园区发展基金方案,提供思路与建议;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商请提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储备项目信息的函》文件,及时对接滨海建投公司共同研究商议申报海花岛旅游产业园项目,争取将海花岛旅游产业园发展建设基金设立成为海南自贸区(港)发展基金的子基金,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促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有效融合,为海花岛旅游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积极争取离岛免税政策在儋州尽快落地,经向省财政厅请示对接,目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以“两办”名义向中央申请下放海南自由贸易港开设免税店权限,我局将密切关注跟踪中央关于离岛免税政策动态,并积极保持与省财政厅沟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前瞻性建议,力争在儋州至少开设一家免税店。同时,密切跟踪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经营政策落地情况,争取充分利用该政策扩大我市消费市场。

5)保障我市重点任务落实。保障我市重点任务落实。

安排8.5亿元保障儋州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项目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三期项目建设、儋州市雅星镇春江水厂工程项目,儋州市各镇、农(林)场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兰洋特色小镇项目等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切实改善我市民生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安排4.21亿元,切实保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3.抓好疫情防控财政保障,稳步推进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一是为确保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顺利开展,持续跟踪督促市卫健委进行省级基本公卫疫情防控资金455.25万元的资金分配;并根据方案将资金拨付到位,以加快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做好我市各项防控经费投入、支出统计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统筹各级资金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共4659.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3.44万元,省级资金284.4万元,市级资金3702.12万元)三是参与落实医护人员和城乡社区一线人员防控工作补贴。根据中央和省级文件精神,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进行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审核和城乡一线人员工作补贴政策制定工作。

(2)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落实就业资金和稳岗补贴,支持和扩大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已累计落实资金4,165.44万元。其中,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统筹就业补助资金3,495.44万元保障复工复产;根据省政府《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统筹稳岗补贴670万元稳定企业职工就业。二是落实财政政策保障,支持服务业复工复产,落实符合政策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运营商对租户(小微企业、个体户)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的补贴。截至目前,已累计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补助资金189.563万元,落实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和专业市场的运营商疫情期间政府租金补贴资金175.5万元。三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儋州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业发展暂行办法》以及“旅六条”市“十六条”等应对疫情相关政策,拨付我市宾馆酒店疫情运营补助288.5万元,其中拨付106家宾馆酒店281.95万元3A级景区6.55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及在建的省级旅游产业园区、省市重点旅游产业项目,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0125日至2020725日期间发生的新增贷款进行贷款贴息、在2020125日前已发生的存量贷款进行利息补贴,已拨付海花岛旅游产业园区的10家旅游企业利息补贴16,359.26万元,其中存量贷款利息补贴15,861.11万元、新增贷款贴息498.15万元。

4.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制度建设。

1持续深化惠民“一卡通”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家惠民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20192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琼财库〔20207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财政部门将从今年7月起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财政各项政惠民补贴资金,我科室与5月分别拟发了《关于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知》《关于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告》等文件,安排布置社保卡一卡通改革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全市各项目主管单位及各镇经办人员参加“全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业务和系统应用视频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一卡通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一是实行扶贫资金支出半月通报约谈制度为推动扶贫项目实施,加快扶贫资金支出,我局于印发《儋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半月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通知》,自2020515日起,实行扶贫资金通报约谈制度,确保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95%二是全面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我局于20202对已到位并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55万元的分配情况及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政务网公示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我局积极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组织开展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透明度,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我局联合审计、市扶贫办于417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积极开展四个季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扶贫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四个乡镇检查。为扎实做好2019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通报问题及自查中发现的扶贫项目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我局于420日制定了2020年扶贫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专项督导工作计划,目前已对兰洋镇、和庆镇、排浦镇、王五镇、白马井镇、雅星镇、大成镇等8个进行实地督查指导。

3)加快国企改制工作,进一步整合国有资源。一是稳步推进国企改制关闭工作。逐步完成市水产供销公司关闭职工安置工作,截至目前,为该公司职工补缴欠缴社保费的工作已完成,我局正在核对市水产供销部分职工的欠缴医疗保险的年限,下一步将请市社保服务中心核定该部分医疗保险费并安排资金补缴该部分医疗保险费。持续推进市外贸总公司、市种子公司、市砖瓦厂、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的关闭工作,目前各公司的关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继续推进原大宝水泥厂不住厂职工的住房安置工作。根据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原大宝水泥厂职工安置方案》的有关条款,住房困难的职工可以申请购买那大自来水厂棚户区改造住房,现已有312名不住厂职工已填写申请表,并委托原大宝水泥厂职工住房安置工作组对职工上交的申请表进行初审,预计该工作组将于202062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通过初审的职工名单移交我局复核。三是开展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工作。202058日,我局将《关于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所有相关单位,现正在收集所有相关单位上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情况。四是推进儋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2020319日,我局将《关于呈报<儋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请示》上报儋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组建领导小组,待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全面开展儋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

4)草拟《儋州市财政预算评审管理(试行)办法》。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我局参照各省市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草拟了我市预算评审管理(试行)办法,已征求各单位意见,且已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并再一次报市政府请求已市政府名义印发。

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今年4月,局党委会议专

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召开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财政业务,制定印发了《儋州市财政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细化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及时限,将责任压实到各科室各基层站所、各基层党组织及监管企业。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持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常态化,上半年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立足财政职能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专题活动。贯彻落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严格保障发文质量,在业务文件持续增多的情况下,上半年我局严格精简发文,发文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50%

  1. 存在问题

市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完成年度预算的27%。今年新冠病毒疫情对我市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经济指标大幅下滑,税收收入大幅减少,加上国家出台多项针对疫情期间的减税降费及缓缴政策以及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减税降费、地产限购政策影响仍在持续,今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要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22,428万元)难度较大。

财政收入的不理想,导致我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一边要“三保”,一边要稳项目、稳增长,偿还到期债务。目前,我市一些领域支出偏缓,是由于受疫情影响相关活动取消或延后,随着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正常,这些支出也将恢复,财政支出的加快增长,以及收入增长乏力,财政现金流将越发紧张。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资金保障。为缓解我市财政压力,刺激经济复苏发展,我局将继续积极加强与省财厅的沟通衔接,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争取更多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在做好三保工作的同时,保障重点民生领域项目支出,以及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希望各有关部门市发改、水务、农业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多的部门,多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财税征管,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今年我市税收形式不容乐观,但全年任务目标不会放松,市财税部门将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加快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强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联合协查。二是将我市重点企业作为监控对象,对增减变化较大的税源进行关注,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效。三是关注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合同签订及进展情况,加强重点项目巡查,深度挖潜新税源。四是加强非税征管,全面梳理我市闲置固定资产,及时处置出让盘活国有资金。

(三)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不仅所有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单位、乡镇实有账户资金也纳入统一管理,规范资金管理水平和拨付效率。二是强化预算指标管理,尤其是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年终没有收入来源的指标不得结转下一年,坚决杜绝“预算指标超支出预算”、不按规定报批擅自调整预算资金等不规范管理行为。三是加强学习和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预决算管理业务指导,做到政策要明白,家底要清楚,逐步提高乡镇预算管理水平。

(四)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继续做好社保卡一卡通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尽快完成补贴人员信息收集、办卡、开卡工作,确保在7月之前完成大部分补贴人员的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初步完成社保卡一卡通改革工作。

(五)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将预算评审作为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从评审范围、程序、方法上给予统一,形成评审结果运用的规范模式;二是探索开展招标控制价预算评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减少预算超概算的发生,以节约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提高项目管理意识,强化执行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方案、建设规模、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在设计初期阶段准确编制工程概算,从源头上遏止超概算现象的滋生。

(六)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一是充分利用发行债券、政府产业投资基金、PPP等各类市场化融资工具,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文化、教育、养老等新经济增长领域;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共享,鼓励第三方征信机构加入,共同为投融资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七)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一是继续开展财政性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如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等;二是继续强化内部稽核制度,对资金拨付、会计核算、支付审核、系统管理等基础工作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三是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巡查检查,指导乡镇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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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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