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6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十三五”以来,儋州聚焦文明城市创建,着力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生态优势更加彰显。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生态环保投入83.96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74.41%。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两个推进”,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湿地面积稳定保持在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4.9%,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入选国家重要湿地。环保设施短板不断健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个片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和5个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1宗,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三厂、中和镇污水处理厂等建成投产,完成市污水处理一厂、二厂提标改造,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信访转办件办结率达100%(含阶段性办结)。
近日,全国爱卫会发布《关于命名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儋州市榜上有名,荣获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热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就持续推进创文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建言献策。
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也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近年来,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虽然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震慑性成效,但是在一些监管较弱的地区,依然时不时出现非法采砂、海岸线伐树、非法养殖等违法行为。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认为,市生态环境部门应继续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儋州环境安全。
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建议,要大力开展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思路办法、方式手段,多渠道拓展执法广度。要加强执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生态环境执法有利环境。
完善垃圾分类管理 提升垃圾处理短板
市政协经济与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认为,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发动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度不高,布桶率低、运输工作不按照分类要求清运,前端、中端、末端一体清运工作混乱、分类处理,资源再利用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市场化运作体系机制建立不够完善等,影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效果。
市政协经济与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建议,要制定完善机制实施分类推进。一要把垃圾前端、中端、末端作为一个系统整体来考虑推进。在中端要加强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解决分类运输的车辆、清运人员和分类垃圾暂储场地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末端要加快垃圾处理厂、暂储场地、资源再利用企业等设施建设。二要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及分类激励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居民购置厨房垃圾处理器。三要加大财税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合理规划布局,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将焚烧、填埋、有机易腐物集中处理,渗沥液处理,炉渣制砖,环境保护科教中心等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巩固提升创卫成果 建设健康大美儋州
“报告指出,‘十三五’以来,儋州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率达100%,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总体满意率达96.68%,获评‘国家卫生城市’。”市人大代表谢群丽说,“一创两建”开展以来,儋州始终按照“为民创卫、依法创卫、科学创卫、和谐创卫”的总要求,三年来不停地开展创卫工作,终于结出硕果。
谢群丽建议,市委市政府应再接再厉,继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促进城市建设与人健康协调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切实保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温度和力度。要对标对表创文标准深耕细作、精益求精开展工作,让全社会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习惯,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健康大美儋州”和助力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合理处置建筑垃圾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和‘一创两建’工作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进程与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加快步伐中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大部分都在所在镇及周围乡村荒僻地点乱丢乱放,致使这些镇、村成为建筑垃圾重灾区,有些偏远农村,建筑垃圾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市政协委员吴多强说,虽然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管理,但防不胜防,建筑垃圾随意乱丢乱放现象屡禁不止。这些无序现象增加了各级政府对所在地环境整治工作的压力和对垃圾正常处置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也极大影响所在镇乡村的土地品质,造成严重污染。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等现象已成为我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吴多强建议,一要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体系,结合实际,细化运作流程,完善实施办法,切实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效能。二要强化建设工地源头管理。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等实时监控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管理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三要严肃查处偷倒乱倒行为。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四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机制。根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有偿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费严格按照价格标准执行。(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罗鑫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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