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1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9月17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5名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月15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百日安全行动”“一盔一带一线”“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以推动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在全市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全力维护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儋州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15日,黎某振驾驶琼C2KX**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25国道夏日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处。经检测,黎某振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74mg/100mL。
朱某驾驶琼FN30**号牌小型客车,行驶至乌那线万福东路路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处。经检测,朱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
赵某金驾驶琼F718**号牌小型货车,行驶至225国道夜电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赵某金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11mg/100mL。
邱某室驾驶号牌为琼C239**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25国道国税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邱某室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70mg/100mL。
赵某驾驶粤SH80**号牌的小型货车,行驶至225国道夏日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赵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97mg/100mL。
9月17日,在鉴定结论作出后,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黎某振等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人员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他们刑事拘留。(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夏佟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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