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8
据《今日儋州》消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是我市仍然存在部分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现象。为此,记者走访各校学生家长,80%家长认同学生不应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在市一中,记者采访了在等待孩子放学的家长符女士,她说,现在电动车多,隐患也多。孩子年纪小,对于交通安全相关意识不强,为了保护孩子生命安全,希望学校禁止学生骑电车上学,也禁止电车在校门口带客。
在市民族中学,家长许先生说,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最高可以达到40公里/小时,相当于小轿车的速度。孩子心智还不成熟,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我时常教育孩子要保证自身安全,不允许孩子骑电动自行车,要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
市民刘先生说,经常看到一些中学生骑电动车在街上乱窜,戴着耳机听歌,后面车辆按喇叭也听不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当孩子请求买电动自行车方便上下学时,他拒绝了孩子的请求,还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知晓学生骑超标电动车的危害性。“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学生骑电车现象的规范管理,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刘先生建议。(见习记者盘悦华 编辑唐凤霞)
学生反坐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
学生骑电动车乱窜,引起交通堵塞。
记者李绍远 何文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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