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7
据《今日儋州》消息 连日来,记者多次走访那大城区各主街道发现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占道、抢道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乱象频现。在采访中,市民纷纷呼吁: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管理制度,对电动车严加管理。
一人闯红灯 引多人效仿
在伏波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处红绿灯路口,记者注意到,南北走向绿灯尚未亮起,一辆电动车司机在左顾右盼后,由南向北直接闯红灯,这一举动引起周围不少电动车司机效仿。在等绿灯亮起时,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怕撞到电动车,不得不缓慢前行,而闯红灯的电动车依旧在车流中穿行,让本不通畅的道路变得更加拥堵。
电动车随意停放造成交通拥堵
在市第三小学的大通路,正值中午学生放学时间,该校门口已经围满前来接送孩子的家长。他们大部骑着电动车,随意把车辆停放在路边,造成后面过往车辆堵成一条长龙,直到一阵阵急促的喇叭声响起后,他们才慢悠悠地推着电动车让道。而每到这个高峰期,往往需要交警现场指挥,拥堵的道路才得以畅通。
市民呼吁:出台相关制度对电动车加以严管
“电动车随意行驶,车速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对电动车加以严加管制。”市民吴先生说,每次路过学校路口,看到学生在车辆间来回穿梭,真是让人心惊胆战。
“相关规定要求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在那大城区,电动车不仅不走非机动车道,而且大部分电动车时速都超过20公里,甚至能达到40公里。”市民刘大姐告诉记者,来那大居住几年了,对电动车占道、抢道等各种乱象,一直心有余悸。
“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电动车乱窜,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是该有人来管管电动车乱象问题了。”说起我市电动车乱象行为,市民陈先生一脸无奈。
电动车乱象难道就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吗?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有了相关规定,那为何那大城区的电动车就不能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在街道上乱窜、乱停乱放呢?在走访中,许多市民对电动车乱象纷纷表示深恶痛疾,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强加管理,出台相应的电动车管理制度,严管严惩交通乱象,给市民出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记者李绍远 编辑唐凤霞)
学生违规三人骑一辆电动车。
学生违规骑电动车。
学生骑电动车与机动车抢道。
记者李绍远 何文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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