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17:02
陈鹏程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先锋农场,面积29.78亩(其中林班45、小班154为10.4亩;林班45、小班432为2.06亩;林班45、小班555为2.4亩;林班45、小班563为3.74亩;林班45、小班610为0.96亩;林班45、小班625为5.11亩)、面积2.56亩(其中林班45、小班638为0.59亩;林班45、小班642为1.97亩)的《林权证》【证号:儋府林证字(2010)第035147、03516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鹏程
联系电话:18789295482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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