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8 18:10
现将我所对林方明土地登记审核结果(详见附表)予以通告,如对本通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自该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所提出异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所将报请上级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通告单位:儋州市大成国土资源管理所
2021年1月18日
序号 |
土地权利申请人 |
土地坐落 |
登记面积(㎡) |
土地用途 |
权属性质 |
使用类型 | 四至范围 |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 至 | |||||||
1 | 林方明 | 儋 州 市 大 成 镇 南 和 街 | 111.25 | 住 宅 | 国 有 | 划 拨 | 符金华 | 规 划 道 路 | 林 尤 光 | 排 水 沟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