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17:30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发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儋府干〔2024〕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派出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发英同志继续聘任为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聘期三年);
免去彭栋衡同志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