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7
中共儋州市中和镇委员会
中委〔2020〕24号
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儋州市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ー、回引计划及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回引6名儋州市中和镇籍农村优秀外出人才任村村“两委”干部或村办企业负责人(详见附件1:儋州市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乡村振兴计划安排表)。
具体职务根据村的缺岗情况和人选素质特长安排,一般按照回原籍的原则到户籍所在村任职,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剂个别优秀同志到异村任职。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儋州市中和镇户籍;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特别优秀外出人才,如创业致富能人、优秀党员干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函授大专学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报名: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
2.有组织煽动群体性事件、组织人员或参与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涉黑涉恶涉乱背景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处刑罚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为的;
5.曾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户籍所在地的镇,符合条件的同志直接到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名(可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儋州市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乡村振兴报名表》(见附件2)。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回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拔工作的始终。
四、回引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根据报考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人才统一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人员资格,从面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研究。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召开党委议集体研究讨论,按1:1的比例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
(四)体检。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等体检科目,确定其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选个人承担。若出现拟录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任职。镇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在拟录用人选所在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问题查实有据并影响回引的,取消回引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过程中发现影响回引的,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生活补贴由基本报酬和岗位补贴两部分组成,担任村后备干部、村“两委”委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的,每月基本报酬3500元(含个人社保五险),担任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增加岗位补贴500元。基本报酬由市级财政负担,镇级财政负责承担单位部分社保五险和岗位补贴,社保缴纳基数按照应发生活补贴标准3500元或4000元计算。工作期间,享受农村星级“两委”奖励补贴,每人每月最高750元(具体金额依照个人所在村星级“两委”评定结果为准)。并按照《中共儋州市委办公室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儋委办发〔2009〕62号),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任职年限,享受“两委”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待遇。
(二)中和镇政府与正式人选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回乡人才为特设岗位人员,属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自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算,聘期5年。
(三)对该类聘用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工作表现优秀的培养发展为村“两委”带头人。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任职期间,由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每年度由镇党委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和评议,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不胜任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后,依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予以解职。
(二)本方案及本方案报未尽事宜由中和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事宜可咨询镇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15103650514(洪起彪);
电子邮箱:449270939@qq.com。
附件:1.儋州市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乡村振兴计划安排表
2.儋州市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助推乡村振兴报名表
附件1 | ||
儋州市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到村任职计划安排表 | ||
序 号 | 村委会 | 回引数 |
1 | 七里村 | 1 |
2 | 五里村 | 1 |
3 | 黄江村 | 1 |
4 | 高第村 | 1 |
5 | 和平村 | 1 |
6 | 长村村 | 1 |
总 计 | 6 |
附件2 | |||||||
儋州市中和镇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到村任职报名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 | ||||
民族 | 籍贯 | 户口所在地 | |||||
政治面貌 | 人员类型 | 健康状况 | |||||
职称(特长)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职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职业)及职务 | |||||||
现居住地、通讯地址 | 联系方式 | ||||||
个 | |||||||
奖惩情况 | |||||||
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选拔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 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任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 ||||||
备注:1.“人员类型”填写: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实用人才、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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