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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复学复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8 08:00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复工复产复学部署要求,结合各校各园受灾受损情况,经我局研究,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分批复学复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学复课时间安排


(一)那大城区、洋浦片区、白马井镇和其他区域已经通水通电的中小学,以及农村教学点学校于202499日(周一)正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其他中小学和全市幼儿园于910日(周二)复学。


二、复课前准备工作


1.各学校要对校园内区域实施全覆盖隐患排查,不留死角,责任到人。重点检查教室、校舍、围墙、水电设施(是否有漏水漏电情况)、空调外机、教学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工作台账,对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留后患。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加强警戒措施和做好加固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并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2.做好校园环境清理和消杀工作。校园内存在积水、杂物等要及时进行清理,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杀,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3.对因台风受损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安全教育


加强宣教,提升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重点包括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水安全等方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出行安全,要远离大型广告牌、树木和内涝积水、电线倒伏等易发生安全事故区域,同时关注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四、教学安排


各学校、幼儿园要合理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因台风影响而耽误的课程,可以通过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增加教学时间等方式进行弥补。


五、其他事项


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前将复课时间和注意事项通知传达给每一位家长,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复课期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儋州市教育局

20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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