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教育局 > 教育服务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发布日期:2015-05-25 11:20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准备3张小2寸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同底的彩色相片,2张分别贴在申请表上相片栏,另一张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3. 户籍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5.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6.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7. 《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8.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A4纸,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zfbxxgkk@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