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幼儿园)理事会或董事会要求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报告(附理事会或董事会决议);
2.现有办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儋州市教育局 运行管理:儋州市信息中心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