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教育局 > 教育服务

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法人变更审批申请材料

发布日期:2015-05-25 11:16

1.法人变更申请书(由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提出,需详细说明理由);

2. 新任职法人代表任职文件及原法人代表的免职文件;

3. 新任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变更审批表》;

5. 教育行政部门近两年的办学评估或年检合格证明;

6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7. 市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市民政局颁发的《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