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通 高 考
一、普通高考工作流程:考生报名(报名点:市考试中心或学校)——考生体检(责任单位:市考试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考生资格审查<学籍审查(责任单位:市考试中心和学校)和户籍审查(责任单位:市户籍大队)>——确定考生报考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市考中心)——网上公示考生报考初审结果(责任单位:市考试中心或学校)——考生政策加分和不限报考生资格审查(责任单位:省考试局和省相关单位)——网上公示考生政策加分和不限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责任单位:省考试局)——考试(责任单位:省考试局和市考试中心)——评卷(责任单位:省考试局)——公布考试分数(责任单位:省考试局)——划定入围分数线(责任单位:省考试局)——填报志愿(责任人:考生)——录取(责任单位:省考试局和录
取院校,市县招办协助)
二、普通高考报名程序
1、 考生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含户籍材料、学籍材料、照顾加分材料、、不限报材料及有关证件等)到报名点申请报名(报名点不受理考生委托人的报名申请)。
2、 考生接受报名点检查其所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
3、 考生签署报名和考试诚信承诺书。
4、 考生缴纳考试等费用,领取报考卡、报考资料。
5、 在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采集相片信息(其他考生不需采集,由省考试局使用其参加基础会考时的电子相片)。
7、 报名点打印考生报名表并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普通高中基础会考
(一)普通高中基础会考工作流程:建立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籍(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一年级学生)——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试(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生基础会考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
(二)建立考籍程序
1、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人个书面申请材料。
2、领取《普通高会考报考卡》。
3、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4、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
5、学校初审、市考试中心审批。
6、省考试局复查认定。
7、省考试局对认定取得考籍的考生在网上派发考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