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6 09:02
黎圣三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儋州市那大镇万福路东三巷67号(原儋州市那大群英新区万福东三巷63号),土地面积38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琼(2022)儋州市不动产权第00936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圣三
2025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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