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是110吗?我要举报有人无证驾驶!”近日,儋州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一男子疑似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期间甚至还自拍照片至网络平台“炫耀”。
接到网友举报线索,儋州公安交警高度重视,迅速结合相关信息开展核查工作。经查:梁某(男,儋州市人,22岁),在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下,仍然驾驶了其朋友租赁的奥迪轿车。
针对梁某的违法行为,交警支队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对此梁某表示其知道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出于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作祟,仍然铤而走险驾驶了一小段距离,并对此非常后悔,目前已删除了网络平台全部视频图片,承诺日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儋州公安交警依法对梁某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儋州公安交警提醒:未合法考取驾驶证,缺少专业驾驶培训、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也有所欠缺,开车上路行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能作出有效处置,从而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车主或驾驶人切不可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