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
不知悔改
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
可下面这位驾驶员
竟然三次酒后驾车上路
这样挑战法律底线的后果
就是面临严厉处罚
近日,儋州公安交警在中兴大街某酒吧路段进行酒驾治理,过程中,一辆琼A0***S牌的小型汽车向执勤点驶来,执勤交警随即对驾驶员李某鼎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测试仪显示的结果为6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执勤交警在核查信息时发现,这位驾驶员,是一名名副其实的酒驾“钉子户”。
原来, 早在2018年10月、2023年11月,李某鼎就两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儋州公安交警查获。2023年11月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儋州公安交警依法处罚款2000元,拘留七天并吊销驾驶证。近日,李某鼎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儋州公安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鼎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儋州公安交警依法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20日的行政拘留,且二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儋州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与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