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儋州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中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存在违规行为。为加强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决定自2024年11月23日起暂停采信儋州通达机动车有限公司检验数据和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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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