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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扣留车辆的通告

2024-10-11 17:03 【字号  小   中   大

关于处理扣留车辆的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对洋浦地区2021年1月1日以前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扣留且其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进行通告,请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尽快前往洋浦一号关口(地址:腾洋路与开源大道交叉口)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0日

小型车辆报废统计表.xlsx

大型车辆报废统计表.xlsx

摩托车报废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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