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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依法扣留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的公告

2024-07-16 10:22 【字号  小   中   大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了一批交通违法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有关凭证到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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