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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知书

2024-02-20 17:44 【字号  小   中   大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知书











春运伊始,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向儋州市辖区内“营转非”大客车、“两客一危一货”及6座以上小客车所有人和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发出如下告知:

一、严禁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不仅会影响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判断和视觉,还会影响警觉性和对问题的处理能力,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二、严禁客车超员。超员行驶会导致车辆安全性能降低,严重威胁车内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并会加大事故后果。

三、严禁货车超载。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变短,甚至爆胎。同时将极大降低车辆制动性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严禁非法改装。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涉及改装电路引发车辆自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影响车辆相关安全性能引发交通事故。

五、严禁非法营运。非法营运车辆往往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问题,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六、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记分达到12分、逾期不参加审验等情形下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会被依法处以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还要承担部分责任,保险公司也将视情予以拒赔。同时,实习期驾驶人要尽量避免长途驾驶、夜间驾驶、恶劣天气驾驶以及在高速、山区等路段或者不熟悉路段驾驶,所驾车辆身后部应当粘贴实习标志、在高速公路驾驶时必须由符合条件驾驶人陪同。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除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即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外,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无驾驶资格或者严重超载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靠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衷心地希望大家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抵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和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交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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