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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马井中学周边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的通告

2021-09-17 17:00 【字号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白马井中学周边道路中型(含)以上货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型(含)以上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新能源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

白马井人民路中心大道路口至中六路口,中八路中心大道路口至人民路口,中七路中心大道路口至滨海大道路口,滨海大道中七路口至中六路口。

三、限行时段

早上6:00至晚上22:00,在限行区域内禁行。

四、凡在上述禁行道路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可凭有关证明、行驶证向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经备案审批后方可进入。

五、备案审批后在限行路段通行的中型(含)以上货车运载货物的,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做到加盖蓬布,密闭运输,严禁遗洒、飘散载运物。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21年9月24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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