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2 17:33
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政协儋州市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A)
吴多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儋洋一体化信用监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住建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优化儋洋地区营商环境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新动力的关键之举,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求、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信社会、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进一步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采纳。
一、完善制度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企业“宁静日”和执法检查“扫码”制度。目前,我局依托涉企活动监测平台已常态化开展涉企活动预约登记工作。自3月以来共统筹涉企事项54次、执法检查登记113次,进一步规范涉企活动,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推动企业安静经营,无事不扰。市综合执法局正在落实执法检查“扫码”,结合企业“宁静日”制度和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努力当好企业的勤务员,坚决做到执法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始终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入企检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单位协调联系,会同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从而确保一次检查能够全面覆盖所有需要检查的领域,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一次抽查一年无扰,让企业安静生产、安心经营、安全发展。
(二)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牵头联合市市监局、市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和洋浦投资促进局等多个部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为主题,以普及《海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信易+场景”、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放心消费政策及其他诚信文化为主要内容,以互联网新传媒为载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为手段,在全市范围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引导经营主体和社会群众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发挥诚信宣传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领、约束和导向作用。截至5月底,我市线下通过“诚信六进”等方式开展诚信宣传活动超70场次,线上通过“诚信儋州”公众号发布了超95篇信用资讯,“信用儋州”网站发布超230篇信用资讯,并借助“这里是儋州”、“洋浦政务”等公众号平台进行二次宣传。
二、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行业领域信用监管
(一)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目前儋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用信息数据,定期更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回流数据。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实现与省行政审批系统、省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审批系统、省人社厅-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南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省司法厅系统、省“码上办事”平台、海南政务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一体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省级系统数据共享。
(二)信用监管方面。2024年以来,我市已经在“数字保税”“大宗商品贸易”“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了信用监管机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统筹全市信用监管工作,在取得相关厅局同意的情况下,将在进出口、航运、物流等重点领域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市行业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优化行政审批,统一标准流程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审批监管联动。目前,我市已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各部门均已将审批职能及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划转至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由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审批。对于进驻政务大厅的业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且安排专员负责。在建设工程领域,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通过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海政通审管法信系统,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信息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实现审批监管联动。另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联合验收事项已取消,并调整为6个单项验收并联办理及审批。
目前,我市各部门已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了审管联动,由我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办结的办件,会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至各职能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
(二)推行“柔性执法”,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2022年7月份,市综合执法局印发实施《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行政执法中要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落实“首违不罚”,并从树立柔性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方法、完善柔性执法机制、重点领域执法不放松、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五个大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目前,市综合执法局率先在垃圾分类领域探索包容审慎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持续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对适用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和不予行政处罚,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
四、精准限业,推进监管司法化
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方面。我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并未联合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市人民法院暂未将相关生效判决文书抄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暂无法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将市场监管领域刑事责任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进行“从业限制”。
人民检察院基于宪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考虑到人民检察院起诉或者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办理,因此未针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告人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刑事案件,从严适用轻缓强制措施、酌定不起诉等制度。
五、加强准入前诚信教育,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进一步落实信用核查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我市积极拓展信用核验范围,目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应用“信用中国”社会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应用海南省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评优评先、资金扶持、招商引资等方面应用严重失信主体核查机制。另外,我局和市税务局等单位定期围绕纳税、信用修复等领域对企业开展集中或“一对一”辅导。在信用儋州网站开设企业自主承诺申报入口,引导企业在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前主动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已纠正失信行为,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履行处罚决定书相关义务;提供合法、真实和有效材料;若违背承诺内容,自愿接受有关违背承诺的情况通报和公示,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意将本承诺和践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通过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前的主动承诺书,通过行政处罚公示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引导企业重视信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目前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企业信用承诺数据123858条。
此外,我局已联合儋州市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行业主管部门,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失信主体开展约谈,引导企业履行义务。截至目前,我市近12个月退出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占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总量比例为23.4%。此外,我局牵头建立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两书送达”机制,引导和服务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感谢您对儋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史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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