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7 11:42
关于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8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人大代表陈造熊同志:
你在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建议《关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现就你所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提高镇农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比例问题
我局严格落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214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劳职〔2000〕08号)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精神,目前,我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达到全覆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只要符合岗位聘任条件、个人申请的都给予聘任备案,兑现相应的待遇。至于要提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也要在国家和省现有政策规定的结构比例数额进行。
二、关于对镇农业服务中心副高、正高职称评聘政策给予设置比例聘用问题
我市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完成岗位设置任务后,取得副高、正高级职称且符合单位专业聘任条件的人员,可视如下情形办理:
1、属于引进人才,相应岗位等级无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2、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取得主系列的高级职称(副高、正高)的人员聘任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人员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上。
3、属于调动或交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与用人单位工作职责相吻合且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都予以聘任备案。
三、岗位聘任的程序
1、个人申请;2、单位审核;3、主管部门批准;4、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四、意见建议
鼓励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且从事农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特别是高级职称评审,并在有关的政策支持下优先保障岗位聘任。
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局在各级人大、各位代表的监督下,履职尽责,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优化流程,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海南自贸港扛起儋州人社责任担当。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人社局 羊春耀
联系电话:2332884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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