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7 09:16
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如何申请定价?
答: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人)签章的书面申请报告原件一式2份,内容包括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依据和理由及单位基本情况等;
2、填报《制定(调整)价格标准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
3、提供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一式2份;
4、提供成本资料一式2份。
上述材料提交至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花岛岛外宿舍八号楼3楼价格调控和价格管理科处;联系电话:23339889。
申请条件:在本市县境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经营企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