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9 11:58
梁振健代表:
您在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养猪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菜篮子供应的建议”(第32号),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局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针对养殖企业占用四级林地等用于建设复产扩产配套设施的,给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问题。
2020年11月5日,海南省资规厅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和“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政策的通知》(琼自然资改〔2020〕332号)文件,文件中规定“停止实施《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6号)中“允许占用III、IV级林地建设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作物种植附属(配套)设施,不需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不需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对我市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的实施造成了一定困难,我市资规局和农业农村局对此也积极和省厅对接,及时向省厅反映企业的需求。
2021年5月28日,海南省资规厅和海南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设施农业等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4号)文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设施农业项目占用林地审批范围,并将该权限委托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同时进一步简化了报批材料,目前我市占用四级林地等用于建设复产扩产配套设施的,已经可以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将相关种猪引种补贴、外购仔猪补贴文件及时落地,简化补贴申请相关手续,为养猪企业减轻复产压力”问题。
为减轻生猪企业复产压力,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新建养殖场采取环评备案制度,提高养殖环评办理效率,简化审批手续,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业;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引种补贴、资金保障、项目用地、环评备案等政策知晓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研究出台促进农业发展政策,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等对生猪存栏、生猪出栏等进行激励、支持企业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等,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业。积极推动生猪保险,落实保费补贴,保障养殖户的切身利益。三是加强疫病防控,全力确保肉品安全。始终保持非洲猪瘟防控力度不减,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每日一报制度。全力保障肉品安全,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格落实“两项制度”,按规定做到“批批检、全覆盖”,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四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目前海南农垦草畜猪业有限公司3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罗牛山有限公司儋州乐满20万头项目、海南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雅星20万头种猪场项目等规模养殖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罗牛山儋州乐贺40万头项目、大讲20万头等规模养殖项目正在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依托资源禀赋和全省产业分工,全力推动生猪养殖发展,争当全省“菜篮子”,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作出儋州贡献。感谢您对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