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管理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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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处简介
   儋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处是儋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研究;起草本市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    二是研究拟订园林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指导城区和有关部门制订园林绿化计划;三是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审核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四是    负责本市新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的立项、验收和定级工作;负责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制订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属公园;    五是负责绿化补偿费、居住区绿化建设费和公共绿地建设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伐移城市树木事项;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制订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和古树名本保护等级标准;组织重点绿地养护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七是    负责认定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制定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八是    负责群众性园林绿化工作;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认养绿地的活动;负责组织园林绿化检查和宣传作;组织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九是制订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研究;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十是    制订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园林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园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十一是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具体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儋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坚持“一流目标、规划建绿、科技兴绿、依法治绿、全民动员”的工作方针,组织全市各方面进行园林城市建设。截止2003年,儋州城区的绿化面积为969.95公顷,绿化覆盖率40.25%;绿地面积834.72公顷,绿地率34.64%;公共绿地面积153.65公顷,人均拥有绿地8.88m2。儋州市于2001年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2002年12月在城郊云月湖度假村成功承办了首届中国(海南)生态文化论谈,并被确定为永久性会址;2003年4月,获得了“全国先进绿化城市”称号,同时,我处获得了全国“创建园林城市先进集体”称号。
   多年来,儋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处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依照规划制定了《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逐一落实。经过多年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公园建设为基础,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小区、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头绿化为点缀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初步展现出热带风光特色城市的生态绿化景观,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城市远郊区,建立了由两院植物园、云月湖渡假村和军屯花果园3个风景名胜区构成的全市风景名胜区体系。使园林绿化不断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以及城市分散集团式布局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儋州市的实际情况,协助市人大制订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规章,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园林绿化的法规体系,这个体系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园林队伍技术业务建设,开展行业资质审查和工程监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水平,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监督,依法加强占用绿地、建设工程伐移树木的控制,保护城市绿化成果。
   加强园林科技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优秀科技成果推广,开展了城市绿化与海南乡土树种开发、绿化苗木病虫害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研究等城市园林绿化的重大课题研究,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提高了城市园林绿化的科技含量和总体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园林绿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园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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