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关于做好我市园林绿化企业年检的通知
各园林绿化企业:
为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艺术水平,规范园林绿化市场,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定于2004年3月1日至4月30日,对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年检。为此,现望我市范围内各受检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厅进行年检,有关年检事项可到我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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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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