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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窗口业务一览表
窗口咨询电话:0898-
   
序号 项目名称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企业名称核准 由海南省儋州工商局审查、核准。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
3、申报代表或委托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
4、登记机关要求提高的其他文件、证件。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核准的决定(法定时间10日内)。 企业名称查询费50元。
琼价费字[1996]341号。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先由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场地勘验后窗口受理,再由工商局审查、核准、发照。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公司住所证明(提交产权证明核对);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9、验资证明;
10、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需报审批的相应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间30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的,按0.8‰ 收取登记费;超过1000万元的按0.4‰收取登记费,超过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登记费。 琼价费字[1992]406号
一般法人设立登记 先由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场地勘验后窗口受理,再由工商局审查、核准、发照。
1、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2、主管部门的设立批准文件;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企业章程;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选举或聘任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交产权证明核对);
7、验资报告;
8、企业所从事的业务需报审批的相应批准文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间30日内)。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的,按0.8 ‰收取登记费;超过1000万元的按0.4‰收取登记费,超过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登记费。 琼价费字[1992]406号。
非法人设立登记 先由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场地勘验后窗口受理。再由工商局审查、核准、发照。
1、业开业登记申请注册书;
2、投资者合法凭证;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提交产权证明核对);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审批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间30日内)。 注册登记费240元。 琼价费字[1992]406号。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先由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场地勘验后窗口受理,再由工商所审查、核准、发照。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提交产权证明核对);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需提交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办法》 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间15日内)。 注册登记费240元。 琼价费字[1992]406号。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先由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场地勘验后窗口受理,再由工商局审查、核准、发照。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提交产权证明核对);
4、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交批准的文件或证件;
5、如果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间15日内)。 注册登记费240元。 琼价费字[1992]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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