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章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市卫生
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市疾病防治和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计划
免疫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重点抓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三、依法进行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医院评审、医疗事故处理和医学鉴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卫
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
四、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规划和指导,做好妇幼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的技术指导。
五、负责三级医疗网卫生技术人才的开发与继续医学教育与培训、办好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和远程网
络卫生教学。
六、负责组织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科研成果鉴定与技术开发,促进学术交流。
七、负责监督卫生事业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卫生工作的统计分析。
八、负责指导各类卫生学会团体工作,协助市属单位的公费医疗工作,促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九、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报批任免。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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