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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州市统计局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数,依法进行统计,不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二、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坚持基层上报我局的统计数据,经审核后方能上报省局和市委、

市政府,提高数据质量。

三、加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力度。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公有各类工业

企业)、农村住户、贸易餐饮业中推广抽样调查方法。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每年6月至8月份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对查出的"虚报、瞒

报、伪造、篡改及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五、建立统计服务制度,每月1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每季度季后20日前

提供每季的统计分析报告,积极为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儋州市统计局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