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工资福利;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按规定办理工作人员到龄退休手续;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的政策法规。
    (三)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退休、辞职辞退等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才配置政策法规规章,建立和规范人才市场,实行人才准入制度;负责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负责拟定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改革方案,指导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负责全市人才流动和劳动力流动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专家选拔和继续教育,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六)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统一管理外地人员来我市就业并实行总量控制;负责本地劳务输出与管理;负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指导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再就业工作,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
    (七)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拟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城镇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能,对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拟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的有关事宜;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报批任免。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负责人事劳动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二)负责军队转业军官安置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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