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为了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我局的职能范围,特向社会各界提出如下承诺:

(一)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诚心、热心为社会各界服务,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地接待来我局办事的各界群众。

(二)为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三)社会各界群众到我局办理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民族成份审查证明事项的,只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完备,并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随到随办,决不故意刁难、推诿、并做到在 10分钟内办理完毕。而对有关证明、证件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我们一定热情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使群众明白谅解。

(四)积极为民办实事好事,一是组织好每年度的“少 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建设;二是组织好民房改造工作;三是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文体活动。

(五)积极为宗教团体及信徒群众服务。宗教团体和信徒群众需要办理的事宜,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都乐意努力给予帮助办理。

(六)坚持政务公开、办事公正公开,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贪赃枉法,不搞“暗箱操作”。

(七)如发现我局干部、职工存在对待群众冷、硬、横,工作拖拉推诿、故意刁难;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欢迎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我局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八)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为确保我局服务承诺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服务承诺监督小组。组长:刘美琴局长;成员:符启旺副局长、张建华(办公室主任)。服务承诺投诉电话: 0898—2388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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