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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组织实施本市林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2、指导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漠化

  和水土流失工作;指导花卉产业工作。

3、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全市森林的分类及分类经营;依法管理全市各类天然林、商品

  林、自然保护区;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以及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工作。

5、组织本市林业科技开发,推动林业技术进步。

6、领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组织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对所辖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规章的检查监督。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镇的林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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