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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三)指导农业机械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协调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
(四)指导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培训;
(五)负责农业机械化的信息、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工作;
(六)承担先进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七)承担培训农民机手修理工工作,提高农民机手修理工素质;
(八)承担农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九)对确定推广的农机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十)对农机维修质量、农田作业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机产品的质量检验,质量验认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和协调农机户进行跨区作业管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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